盧郁佳專欄︱開放代孕:國有子宮,權貴盛宴 – 思想坦克|Voicettank「衛福部的立法,就像在酒吧請醉漢喝酒,讓他喝掛了,好偷他的錢包。醉漢就是孕母,錢包就是子宮。
草案稱孕母須「經專責機構進行心理及社會狀況評估」,自誇是最嚴格的代孕立法。請問專責機構是誰,有誰是錢買不動?金管也規定銀行理專要做客戶投資風險承受度調查,必須錄音存證,許多人就會關掉錄音,教不懂理財的阿公阿嬤客戶第幾題到第幾題答「是」,才開錄音、照本宣科問答做偽證,挖光客戶棺材本。」
這篇很多人轉了,我只請大家在這幾年的經驗下,學會質疑精神醫學在特定業務的表現:在可以擴展客源、維持收益的前提下,以精神健康治療為目標的機構會開始變得不值得信任,甚至可以為此修改判斷有無特定症狀的標準。
那麼憑什麼反過來「認定孕母心理健全」的機構就會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