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勒里✺三年不晚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紀實和虛構之間:李琴峰的「反反跨」小說|新井一二三/東京!東京!|獨立評論認真的嗎?這種「我有個朋友,不是我本人」的寫法,卻又處處影射自己,這樣是拆毀自己未來以「侵害隱私」的名義提出性別錯稱訴訟的基礎喔。
latest #25
掰噗~ 好奇
1 months ago
哪一位聰明的人來回答一下吧?
就是說啊汪 (・∀・)
弟弟應該是勸過了吧,但反正也不會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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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nc
1 months ago
所以現在說他的真實性別不會被吉了嗎
鳳梨草
1 months ago
支持他多講多寫多曝光一點
elish
1 months ago
想吉就可以吉,就算不會贏反正鬧到普通人繞路走,自己變成那個不能說的人就贏了,一切關於話語權(言論自由)。
ffnc: 會,只是會變得告不贏了。
ffnc
1 months ago
目的是纏訟破壞別人生活的話…
朝 顏
1 months ago
照新井的敘述,作者在這本書裡似乎極盡美化自己之能事,總之故事主角就是永遠被世界迫害的受害者形象,對於自己迫害他人不知道有沒有寫到多少?
☀朝狐☀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書評聽起來是自戀狂傳記,還好我都不讀這種垃圾文
鳳梨草
1 months ago
sherry727: 活在幻想裡的男人會有面對真實的勇氣嗎w
。。。
1 months ago
ElleryKid: 他告不贏其實更開心吧?這樣就貼更多閃亮亮的弱勢金箔,可以跟更多日本人募資。
我覺得弟弟大概也認為沒問題ㄅ
DR已搬家到海拉魯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我也覺得他弟應該不覺得有問題,畢竟他弟是個認為gay在公共浴室內打砲可以主張隱私權的律師耶
DR已搬家到海拉魯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Lexapro10mg: 我認識他弟本人+他跟我吵過這個case。我覺得gay既然敢在學校浴室打砲,打到被其他同學拍門喊出來,就不要在那邊事後去找性平會哭自己性向被歧視,他覺得我講的這串都是歧視跟放屁,嘴我們法律系怎麼會產出我這破東西,我就嘴他在公開場合打砲不准別人發現跟女裝男不准別人指出他是男的一樣白痴,他就破防把我黑單了,哈哈。
anny089205: 被看見又不讓講,政客也能主張別人說他通敵貪污都是歧視不准講囉
民進黨還在推反歧視法幫忙這些人,沒有這個法都可以這樣了,他們還在推
Facebook國王承認自己沒穿衣服了。
這樣他就不能告別人說他是男的了吧?
是不是因為告不成,所以現在乾脆承認,然後說別人都是歧視呢?
AntiaC: 不能了,以目前台灣法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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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音:已抵達翻桌階段
ElleryKid: 結果他自己公布別人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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