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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像毒雞湯,實際上是真雞湯
《紐約客》(The New Yorker)這篇文章 Should You Just Give Up?
Sisyphus couldn’t stop pushing his boulder—but you can 我是在早上通勤時,一邊跟著捷運車廂搖晃一邊讀完的。當下覺得自己好像想通了些甚麼,但好像又甚麼都沒有想到。
接著才知道,原來全篇要說的概念,我們應該早就明白。也就是「活在當下」和「逃避可恥但有用」。典型的知易行難。但作者Joshua Rothman給出了更多更具體達成上述概念的方式。
像「『活在當下』不是要你放棄野心、希望或計畫;而是要承認自己的極限,並且去蕪存菁的了解,甚麼是對自己最重要的事情,然後完成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