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筆友一樣,不見面可以聊天聊的敲開勳,但是見面就很怕所有好感馬上幻滅,既期待又怕受傷害更怕傷害別人,唉!
現在這樣很好,生活很充實、很有方向,天天都作自己喜歡的小東西、看喜歡的書,認真的聽也認真學習。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後,也才驚訝的發現自己的社交能力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退化,希望運氣夠好,可以再結交幾個走的進心裡的好友:)
什麼時候才可以不喜歡,才可以瀟灑的分手呢?感情雖然已經快消磨殆盡,但就是有種應該要走到最後莫名的責任唉
讀文選讀到好飢餓
馬的我想叫警察抓我樓上的!不知道是在蹦蹦跳跳什麼的!每天都要弄的那麼大聲!!!我拿掃把回戳天花板!他還給我對敲回來是怎樣!幹!
齁齁齁不想回去整理房間啦(懶)
我可以下禮拜再回去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