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價徵一張4/2【366日】赤楚衛二影人出席特別場,謝謝
生氣 明明就知道是濫訴的人,高院卻一直發回地院顯無理由的程序判決,逼著地院一定要開庭實體審理,是覺得地院的時間太多嗎?消磨地院時間、精力在這種人身上,是要做什麼?要這些濫訴的人感謝司法嗎?真是奇怪的思維
如果選任律師擔任被告公司的特別代理人,僅出過一次庭,開庭大概十分鐘,律師只用口頭答辯,沒有寫任何狀紙,現在律師來請求核定酬金,只給他5000元(當初報價時寫3萬元,但是報價時沒有寫案情,只問有無意願而以),會很過分嗎?
去日本玩(四國)要在台灣租行動上網機,還是買日本的上網卡,比較划算?
有誰認識戚本律?有韓國破產法的問題,想請她幫忙確認一下韓國規定
大家消息都很靈通,反而是收到案件的我最慢知道。昨天抽舊案的結果,居然抽到胖達人的案件,到底可否折抵案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