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 chen
討厭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有缺再說」
在負責人離職前一週多,已經三方提醒{數字加總起來不核哦,需要留意}。A說不知道找要離職負責人做,B說找A核。預備離職者說給她一點時間。DDay前幾天,狀況依舊。再RUN一次,答覆依舊。來回數次,答覆仍如死結糾纏。
該離職的走人了,該交單時程沒交。
詢單,A說在B那兒,B說要在看。再詢,A說也不知道怎麼看,B回覆如A
已經Delay,何時能有結論,真的不能再等。
數回。
「那,單來了。有缺再說」
終究來的了,越看越爆氣。來的不完完整整?不符規格?還包含已結案?還缺單?
好個有缺再說。
他媽的有缺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