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的國籍問題真的很有趣
作為經常跑移民署的外來人口觀察
一邊是將戶籍和國籍的概念混為一談
另一邊是用屬人主義來試圖忽略蕭美琴自己講過的話
有趣的點在於,問題可能不在於中途有沒有放棄國籍,而是「出生時其父是中華民國國籍者即屬中華民國國民」這句話要成立的前提,首先你要證明「其父」,也就是要在
法律上證明「你的爸爸是誰」。而現在移民署承認的文件是戶政的親等關聯資料,如果戶政上子女欄沒有登載姓名,移民署是可以不承認的。回到那個動盪不安的年代,還真的有可能交不出來。
所以誰說跟戶政那邊完全沒關係的
只是這個大多數台灣人都是申請來繼承遺產用所以不知道
當然那個年代是看什麼文件配什麼法條,就得問問當年的移民署啦
移民署認就是,不認就不是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