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宣導一次>>
投票日可請假<<】
勞動部依勞基法第37條第1項,除了選舉罷免投票日外,也指定 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並即日生效。
1. 若當天為休假日,不另外補假。
2. 若當天為上班日,老闆應放假一天,且是指連續的24小時。
3. 若經協調後員工同意出勤,可向老闆要求數小時的「投票假」,老闆不得拒絕。先完成投票,再回去上班,實際上班的時數還須依加班費率計喔!
勞動部也在媒體採訪時強調,老闆最好在投票日前,先徵得勞工同意是否出勤。
根據勞基法第79條規定,老闆若不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喔! (
來源: 平權公投小可愛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