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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ㄚ肥
@great_tr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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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ying, Taiwan
大寶ㄚ肥
說
13 years ago
太久沒上來了....連帳號都快忘了
大寶ㄚ肥
說
15 years ago
剛剛吃了自己昨晚用電鍋弄的番薯....真好吃....我都是連皮一起吃...不知道各位有沒有也是這麼吃???
大寶ㄚ肥
說
15 years ago
2
應為還沒有接獲中央主管機關的消息....疑似有發燒等症狀....員工或公司該請什麼假獲核准什麼假...以事病假辦理....
大寶ㄚ肥
說
15 years ago
1
民眾選擇捐款機構,有幾項可以判斷的依據:一是確認該機構有無內政部核准通過的勸募文號;二是捐款機構皆應開立捐款收據;三是可上內政部社會司網站,有立案的機構皆會登錄在網站上;四是可上網查詢相關資料,都是民眾捐款時可以判斷的標準。
大寶ㄚ肥
說
15 years ago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表示,民眾捐款,要先認明文宣上有無內政部核准的「勸募文號」,有勸募文號,才是經政府核准可公開募捐的團體。
大寶ㄚ肥
說
15 years ago
4
天然災害後(恢復上班)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者,如何請假是由勞雇雙方自行協議。媒體刊登以公假處理,是指公部門及學校辦理
大寶ㄚ肥
正在
15 years ago
狀況四:應雇主要求而出勤。 已出勤。 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是否發給加班費,建議勞資雙方應於勞動契約或勞資會議協議訂定。 註:依據98.6.19勞委會公告「天然災害發生事
大寶ㄚ肥
正在
15 years ago
狀況三:所在地首長未宣布停止上班但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 未出勤。 可給, 不給亦不違法。 前述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大寶ㄚ肥
正在
15 years ago
狀況二:所在地首長未宣布停止上班但有實際困難。未出勤或遲到。可給,不給亦不違法。勞工要舉證。
大寶ㄚ肥
正在
15 years ago
狀況一:所在地首長宣布停止上班。 未出勤。 可給。 不給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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