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發生好多事ㄛ~ 1. 莫名其妙捲入一場分爭 2. 原本當和事老的同事變成了全民公敵! 3. 我要一直上大夜班了 (因為夜班有個難搞的人,而我卻把他"安大"的很好,所以是我能力好嗎?)
沒有哪件事,能夠一直捆住你的手腳;
沒有哪個人,能夠成為你的永遠。
所以,
想做的事,只要有能力做,那就不要等,不要害怕失敗;
想付出的愛,只要覺得可以,那就大膽些,不要留下遺憾 .
當我放手了,不是我不愛了,也不是我變了,而是我懂了!不屬於我的幸福就放手,讓屬於 你/妳 的幸福牽起 你/妳 的手,因為那才是真正的幸福!
剛剛去八卦一下.原來想當和事姥的第二者,反而把事情給愈弄愈嚴重...
A同事寫給B同事~我.......(顏X哖)...........最討厭人家在背後說什麼......還有...如果不想讓第三者知道的話......妳大可不用跟第二者說......還有我.....也很沒興趣知道什麼事.......因為知道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