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六聽完howhow的演講,他講到他大四也很迷惘,所幸延畢一年。
然後有次自己一人半也寫影片稿子,自己被劇情寫到發笑,突然頓悟拍片就是自己愛的事。 於是決定以拍片為志業。
練團與音樂也常讓我練到發笑,如果能夠把這個當職業,可能也會每天很開心然後餓死吧
今天跟桌球很厲害的學弟打桌球。
他從容不迫的一次次把球打到適合我回擊的範圍,讓身為外行的我能一次把球打回去,桌球一來一往的快速移動,一瞬間彷彿我也是個內行。他隨手揮動,穩定而精準,我清楚的感覺到那股律動。
人的能力在變強的過程中,他可以打敗越來越多人,但提升到一個層次,他可以帶領其他人一起成長。一直記得系壘的老學長說:「真的厲害的人不是要是全隊最強,而是可以帶大家變強。」
每次練團或練球,我都可以感覺到團員或隊友改變節奏、換各種方法、為各是各樣問題找到不同的改善方法,儘管我一時急躁,還是不厭其煩,便覺得自己好幸運能在這裡。
今天聽頭部組成者的表演,有些感觸。
音樂的創作過程實在不必拘泥在什麼框架,
沒有所謂有什麼元素有什麼旋律才是好音樂,
其實就是樂手把心理的狀態描繪出來,而觀眾再把聽見的旋律映射到心理的過程。
只要享受著,那就是好音樂。
音樂是個媒介,聯繫觀眾與樂手。
或許這就是搖滾的靈魂,那美好年代的魅力。
沒人在意唱歌是不是走音,是不是破音,吉他是不是彈錯,都沒人在意,因為音樂只是連結在空間內所有心靈的媒介。反而因為跟大腦預測會聽到的聲音有出入,那種隨著時空不斷激盪的旋律,才更感到獨特,才更有活在同一時空的感覺。
有時覺得當音樂被要求的太精緻的時候,身為觀眾卻像是外人,樂手也變成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