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兩天7-11的麵包當午餐。奇怪咧~麵包就一定要加奶油嗎?而且奶油不甜喔,人家是直接把糖的顆粒攪在奶油裡。這樣不就更容易吃進更多的糖?
光在那一頭,我在影的這一頭。我需要光照亮手中的書,也需要影帶給我舒適的溫度。遙望窗外景色有感。
剛剛聽到廣播,若變更垃圾專用袋,可處1000萬元罰金。哇~只要是平民百姓做錯一點小小的事,就得傾家蕩產。那什麼掏空公司的,欠稅之類的,怎麼覺得對他的刑罰不痛不癢的樣子。
最近真的是發了瘋的做道具。11張四開的圖畫紙用粉蠟筆「推」得滿滿的。還有101個厚紙板方格在一個週六的早上全部割好,打了200個洞,用了90條棉繩串起來。真是要命。
每個人的人生,真的都是自己決定的。腦中常有一個小小的聲音要自己怎麼做,做什麼。就算你用盡理性想推翻這個決定,還是不免被心中的細語給帶領。
NCC真是個好樣監督機構,網路遊戲廣告不在晚上11以後播,就給業者拍拍手。因為「理論上已經利用時段讓小孩接觸不到」。然後這則新聞就上了網路,然後旁邊剛好就是這則廣告....
郭董要打造秋葉原,怎麼一看到這一個消息,就覺得要多一棟蚊子館了呢?
兄弟姊妹多一點真好,可以找不同的人訴苦,不過前提是大家感情要好。
最近越來越誇張,就算提醒了,也不想理。把公共樓梯當作他家一樣。上次提醒了好幾遍,趁我們家沒人的時候,把樓上的門給踢壞。媽的~我們還得想說檢舉了他怕他會來報復。這個社會的法律與秩序是怎麼被彰顯出來的,善良的人還得小心翼翼的不要觸怒人家,要蒐集好多,很「完整」的證據才能告得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