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在高鐵返家路上收到房東太太Line通知她想要賣房子,請我搬家,害得我既

又

隨即拜託經常幫我修繕的水電工鄰居幫我打聽,當晚打聽到2樓同位置要出租15000(不含管理費),隔日大清早請管理員聯絡才知道房東已透過仲介出租

還好此時管理員幫我聯絡上今日要搬走的8樓邊間房客,讓我早上看一下房型/屋況。看完立即請管理員幫我聯絡房東,房東剛好要過來與房客辦退租、交屋為倉促,我說我沒有帶證件和印章,身上錢也不夠。房東不想跑第二趟,也不想搞那麼正式又繁瑣的簽約儀式(蓋印章、齊逢章..),所以我們快速簽約,房東也馬上給我鑰匙。
我整個下午都在打掃和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