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Threads 上在講,晚些時候會有些網紅被邀約去中國旅遊拍片宣傳:
https://www.threads.net/...很好奇一件「如果」的作法。
如果有一個我國國籍的 KOL,接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邀約,去中國旅遊,拍了影片、發了影片宣傳中國的好,最後確認收到了錢。
接著「把合約公開」、「把商談的過程公開」。
(當然,這一公開,通常也會影響他對其他廠商的信用。)
但只要公開的理由正當,例如中共給的合約有不合理、危害我國主權的條款。
會不會就像 cheap 當初公開交通局帶有歧視的合作案一樣,反而有意想不到的流量?
(我知道 cheap 後來因為其他事翻車了,不是重點就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