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過馬路被肘擊撞奶!他喊冤「她胸部撞我手肘」 挨告性騷結果竟是這樣|壹蘋新聞網真的笑不出來。
照新北地院的標準,就是課予一般人走在路上隨時注意人家奶子的義務,以免不小心碰到。
你注意別人奶子->眼神性騷擾。
你不注意別人奶子->奶子撞上來你過失性騷擾。
不教而殺謂之虐,有請新北庭上以身示範如何正常走路的同時避免性騷擾。
我的建議呢,則是建議採皇帝出巡時的清場制度。奶子出巡,閒雜人等迴避。起身反抗的賤民你就直直給他撞上去,撞個兩次一般鬼島賤民的平均薪資就直接上繳政府了,實質成立廢除私有財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