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論點你我不同,就事論事。
中介法就是不行,不管是誰推都一樣,不行。
馬政府不會拿社維法恐嚇人民,即使是八八風災劉兆玄內閣被罵到下台也沒有
我不贊成中介法,是因為它賦予主管機關未審先判的實質權力,如果真的要說共產,那這東西早就直接通過了,也沒有必要辦什麼公聽會。2017年我反對過一次,現在就是再反對一次。
該打電話去選區立委表示反對,就打電話,該遊行示威,就去做,人數就是一切的基礎。
強欲のB大嬸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法的立意主要是課與平台社會義務,要求平台主動處理犯罪行為的擴散,但是問題是打擊範圍太廣,草案第二條「五、違法內容:指違反法律之資訊,或與違反法律之資訊相關之產品或服務等活動。」解釋範圍太大,再搭配課與平台方主動處理的義務和罰則,就會造成寒蟬效應讓平台主動BAN大量內容。
而且允許平台對內容未審先判,這在法理上也沒有道理,雖然本來平台就有主動刪文規則+條文要求提供申訴機制,但是這對言論的審核時間點太過前置了,定這個草案的不知道找誰徵詢的意見,完全只假設最理想適用狀況。
然後看到大家瘋狂反對網軍又打不贏馬上一個新聞蘇貞昌喊暫停,演得好像「我們政府有聽到人民的聲音」,幹你娘,這東西打從又開始執政黨連說都不能說了,還把法案立得很完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