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式可以適用的語言不止台語,不缺聲音檔但文字不普及的瀕危語言都可以。不過這種行動(製作逐字稿或字幕)蠻花時間的,也要積累夠大量才能看到效果。但是如果只是對個人學習而言,應該算不錯的練習,繕打整句整段的對話,就是模仿學習的過程。而文字檔放在網路上讓人可搜尋到就是貢獻。比較麻煩的是,繕打影片逐字稿屬於重製行為,需取得著作權人授權,但
加上字幕的行為有機會是合理使用。若未取得授權,只當成自己的學習筆記,應該不會被盯上,但是要發揮前述便於搜尋、形成文字語料庫的效果,則必然得散佈。或許需要再研究一下合理使用的範圍跟取得授權的流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