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換證運動的兩面手法
嗨大家好,我就先不說我是站在哪一邊的了(有興趣再回覆你)。想討論一下現在發展趨向,可能會面臨「兩面手法」的問題。
#伴侶盟 #跨性別
大家都知道現在在搞這攤的主事者叫「伴侶盟」,自稱很會社會溝通但總是說別人很難溝通、不聽人話、法律運動依「運動路徑」指導、主事者都不是跨、只吸收信徒當樣板頭人。這些大家都知道就不詳述了。
現在問題是,面對社會爭議,主事者開始搬出一套「其它事情通通和換證這件事本身無關」。
怎麼說呢,一開始先把換證=保命丹拯救跨性別推到無限大;但近幾個月面對愈加強大的反制聲量,主事者開始端出「就法律上來說」。對,就法律說,廁所這事和換證嚴格來說無關,現況一臉男生樣的進女廁會怎樣(被多看兩眼、被問、被報警關切等),免術換證後一樣如此啊,法律上並沒有綁定證件=廁所性別的無敵星星。
同理,什麼偽跨女騷擾女性啊、偷拍啊、引起恐慌啊,所有涉及到其它現行法依的行為,現況怎樣就怎樣,一切跟免術換證沒有因果關係。簡單說就是這樣,這就是主事者現在接下來採取法律辯論的路徑。
OK。會有什麼效果呢?看是對「反對這議題」還是「支持者」來說。
首先,這手法和運動本身訴諸目的自相矛盾。啊你永續法律團體在做的事,就是把拯救跨性別無限上綱,換證、校園職場訴訟和反歧視法能夠解決跨性別者各種生活問題。一面要把換證=拯救跨性別給最大化。
可是呢,遇到社會爭議,就搬法律論辯出來,說"一切其它問題皆與換證本身問題無關"。今天反方拼命抗議在於,偽跨女犯罪者換證就像吃了無敵星星出入無人之境沒人能拿它怎樣;你用"證件只是行政註記,沒有任何無敵星星效果"。只就法律上可能是啦,但實際是,一個由政府核發的行政文件,還是代表了國家所賦予的承認效力啊。這東西上註記著什麼,是否會一系列(破功後)人際及機構互動、警察與司法攻防,會帶來「風向效果」?當然怎麼可能不會,不然反對方是在擔心三小?
OK,當然可以這麼雙重。可是對於一個主事者而言,一下要把效力最大化、一下又說效力最小化。這可能對於主事團體的究責性而言,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方式。只是把社會壓力閃掉了,說你們反對者通通沒有常識;但社會壓力並沒有消失,仍然會以其它方式表現出來。
結果哩,最小化的結果,啊就換證真的只能幫助到外觀條件超好、萬事皆備只欠換證的啊。當然是真的這種人啦,個案小E那種。啊其它哩?一下說保障所有跨,結果只有益於一點點。
結論是主事大概是游移在這兩端之間,看階段、輿論壓力、論話對象(跟法官說話還是跟你們這些不懂理的叼民說話),見人說人見鬼說鬼話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