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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二次創作物 - Wikipedia
二次創作物(にじそうさくぶつ)とは、原典となる創作物(以下、「原作」という)に登場するキャラクターを利用して、二次的に創作[1]された、独自のストーリーの漫画、小説、フィギュアやポスター、カードなどの派生作品を指す[2](そのため、一次作品のメディアミックスは含まれない)。
主として同人誌の分野において使用されている用語であり、
著作権法上の用語である二次的著作物/Derivative workとは異なる。
latest #11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終究只有日本自己才能講清楚這個分野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對於日本以外的國家
二創在主流社會恐怕是一個永遠難以理解的概念
小黑@闇夢館FFK-H29
說
7 years ago
今天起,絕望
立即下載
紅眼兔@不務正業
7 years ago
其實英文也有fan art一詞,但其本身在法律上似乎沒有個位子存在就是。derivative work看起來是專指有利用到原作成品的手法(像是改圖或剪MAD之類),fan art或二創恐怕在法律上也很難明確介定
柴くみこ
說
7 years ago
合理使用原則與谷阿莫
比例原則那段 二創中原創與自創的比例 到某個點就是欠吉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redeyehare
:
這牽扯到各國法律對於名詞釋義的問題
因為各國環境不同 一定是早最近似概念作類比
日本著作權法的
二次的著作物
跟歐美的derivative work有相通的部分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但是問題來了
在沒有人解釋的狀況下
正常人應該會很直覺的把
二次創作物
跟
二次的著作物
畫上等號
因為從字面上看不出分別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其實現實也真的是這樣
同人文化圈特有的二次創作在法律上無法被清楚界定
因此要能真正講清楚的狀況
就是該法律專業者也必須同時是圈內人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man835046
:
所以關鍵點是在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為評論目的之合理使用
這會成為雙方律師交戰的攻防點
必須要舉證對方是or不是評論目的 這個阿苗剛才也有講XD
塔塔咖欸
說
7 years ago
belinda_thesinister
:
幾乎都是使用原始電影片段
就四大項目的比例原則來說 這很難稱自己是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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