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循環真的有分哪個循環比較難嗎? 就企業的特性來說,只有比較複雜或是因行業特性比較特殊,至於HR,可能因為企業分類而比較複雜,也許不難,但是需要很大的專注並且很多證據支援,是這樣說得嗎?
試著瞭解一下差異,在美國,勞工法令沒有規範員工紅白事企業需要有補助,但是在勞基法補助條例中,台灣有明文規定此項勞工福利。所以在一般Global policy中也許沒有規定,但台灣企業中會有這項福利。
曾經遇到一個情況,員工獎懲制度,同一個遲到處罰,a員工遲到導致公司產品損失,賠償20元,b員工遲到未導致公司產品損失,但卻賠償100元,兩位上級引用不同處罰條例,全依照主觀看法不同,可以推測,公司政策上,其處罰條例並沒有描述的夠明確讓人執行,且HR可能需要設置機制抽查此類處罰。
我有的時候真的很好奇,如果組上的Manager下去做HR,做的出一份完整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