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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ys ago
禁用珍稀皮革是好還不好?IUCN抨擊倫敦時裝週被誤導 - 窩窩|專注為動物發聲的獨立媒體真正的永續經營是合理合法的利用,在無法全然杜絕需求產生的現實下,如何促進資源取得的管道保持透明且易於追蹤管理,並普及科學化圈養以減少對野外種群的壓迫,才是核心所在。

下收一些相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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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ys ago
其實就是看到有人連改良式獵具也不接受,藉此拼命把人貼上殘忍、假野保的標籤。

個人認為保育很忌諱脫離現實運作的道德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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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關於獸鋏,目前動保法第14-1條第1項、野保法第19條第1項,皆已明列不得使用;動保法第14-2條也明定非經許可不得製造販賣。

山豬吊(或稱含金屬材質之彈簧續押壓套索陷阱)在動保法或野保法中,則以「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來規範使用,製造販賣上則無特別限制。

但參酌農業部公告(農牧字第1090042046A號),因應獸害防治與原民祭儀等需求,也就是野保法第21與21-1條除外條款的關係,實質上仍有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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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ys ago
目前政府之所以採輔導改良式獵具換發登記,未來希冀透過野保法第19條第1項修正,限制民眾只能使用改良式獵具或同規格套索,考量面向如下:

1. 論能同時符合「成本低」且「機動性高、設置簡便」條件的陷阱,相較於殺傷力更強的獸鋏或毒餌,目前找不到其他可以完美取代套索的存在。

比方說,電圍網是近年持續推廣的友善防治手段之一,但其施作難度與所需費用,和前述之陷阱類型明顯不是同一層級,設置環境的限制也相對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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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ys ago @Edit 2 days ago
2. 對於「成本低」且「機動性高、設置簡便」的陷阱,民眾的使用需求就擺在那。

此外,由於民間未經申報即使用陷阱的狀況繁多,在查緝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如何提升登記率並提高追蹤效益也是個問題。

對於上述情況,開發並推廣傷害性較低的改良式獵具、換發登記(繳回傷害性高的非法陷阱+利於日後追蹤管理)、修法限定使用規格等措施,就是現階段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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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ays ago
3. 在處理人動衝突、尤其是陷阱誤捕的議題時,我們會希望構築出一個讓民眾勇於通報的環境。

貿然立法全面禁用又沒配套措施,很容易重回過去發現誤捕,卻因顧忌刑責而不敢通報、耽誤動物救傷,甚至選擇湮滅事證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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