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
依法大型重機可行駛於國道高速公路,僅不得行駛於主管機關未公告路段與時段,與全球各國相符。
不過,2007 年《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 2011 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後至今十數年,主管機關交通部僅開放「國三甲」一處極短路段,主管機關交通部僅開放「國三甲」一處極短路段,其他全數為禁止路段。
而國三甲也是由「國道高速公路」降級至「國道快速公路」方式供大型重機行駛,實質上沒有任何「國道高速公路」依法開放大型重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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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國道警察在發現大型重機行駛時,會將騎士抓上警車,強制拖吊重機。
2023 年底,立委與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確認「強制拖吊」無法源依據,國道警方依法不得強制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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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高雄,YouTuber「通勤者之歌」與「OWL 貓頭鷹交通書」等人為了倡議重機路權,將重機停在國道十號避車彎,並主動報警提供位置,檢驗執法者是否依法行政。
大批警力到場,主動升高局勢,要將重機拖走。
YouTuber 拒絕拖吊,抗議執法者行為已違法,要求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9 條開立「異議紀錄表」,但警方拒絕開立。
最後警方強拉 YouTuber 下車,車輛強制拖吊,並派出員警假摔聲稱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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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凌晨,國道警五大隊持高雄橋頭地檢搜索票與拘票,北上台北、台中「通勤者之歌」與「OWL 貓頭鷹交通書」住處。
警方未經任何傳喚,依「公共危險、妨害秩序、妨害公務、煽動犯罪」等罪名突擊搜索,將兩人上銬逮捕,並扣押各類電子設備(含手機、電腦與硬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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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業為教師的「通勤者之歌」被逮捕前全程錄影,明確錄到警方諸多執法瑕疵,甚至違反人權行為:
- 穿著便服卻不主動出示身分證明,直接將民眾抓住上銬。
- 刑警先逮捕,才開始宣讀權利,問「依何罪名逮捕我」,刑警回「還沒有啦!」
- 民眾沒有任何反抗行為,僅要求打電話給律師,一名刑警抓住民眾、另一名刑警迅速上銬,讓民眾無法打電話。
- 雙手已被上銬的民眾要求打電話找律師,刑警口頭答應,但依然抓著雙手不讓其打電話。
- 刑警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停嘗試要求關閉配戴的行車紀錄器,禁止錄影。
- 向刑警抗議「偵查不公開」只限檢警不限民眾,拒絕關閉身上的記錄器。
- 刑警 A 要求民眾好好配合上銬、停止錄影,並嗆「誰叫你要上國道抗議」。
- 刑警 B 聽到隊友說溜嘴,立刻用手戳隊友,要他不要繼續講,刑警 A 見大事不妙,立刻強制動手關閉記錄器。
最後「通勤者之歌」被押回三百公里外的高雄,在無任何反抗、無違反刑法的情形下遭上銬超過 15 小時,最後問話結束後就直接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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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歷經半年時間,「通勤者之歌」與「OWL 貓頭鷹交通書」被警方移送之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妨害秩序等罪名,全數不起訴或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