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之 (oceanic)
1 months ago
latest #9
掰噗~ 覺得
1 months ago
真是講到我的心坎裡
冷眼看世事
1 months ago
以後父母只管生孩子。
養育孩子、教育孩子、管教孩子通通交給政府
冷眼看世事
1 months ago
既能解決家庭底薪問題,又能促進生育解決高齡社會問題,還可以因為沒有父母嘮叨而不會有自殺、學業和補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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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gordon
1 months ago
換句話說,父母懲戒權不存在,那麼父母如何管教的問題以及過份管教的處罰也不存在了不是嗎?也就是說,日後父母管教只有「責」沒有「權」。以後法院的裁判會很有趣。
反正不能懲罰,說了但不聽話也沒有家長的責任了吧
Geo
1 months ago
法定代理人的責任還在,所以真的是有責無權
wugordon
1 months ago
ayami1986: 妳該用另一種解讀來看這條法令。「民法」的處理方式主要是賠款。誰能替孩子主張賠款?孩子的親屬?也就是父母雙方的親屬?沒親屬關係的人有什麼立場替孩子主張賠款?或廣義的講「法定代理人」。所以這法令有和沒有,沒什麼兩樣。
wugordon
1 months ago
再來,沒「民法」的懲戒權,而改成「刑法」的傷害罪,判決的力度更強。孩子可以告誡、管束,但不能動手打,即使要打,也不能打出傷。打出傷來就是傷害罪。如此應該更據判決的威攝力
wugordon
1 months ago
所以,以後「教育」孩子的手段必定升級,會更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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