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RayST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存參臺灣LGB聯盟 (@lgballiance_TW) on X「以李琴峰的作品《獨舞》(日文書名:独り舞)為例,書中女主角遭人強暴,她向女友揭露此一悲劇後,竟遭到女友的厭斥。這樣的情節設計,便與女性——無論是同性戀、雙性戀或異性戀女性——的生命經驗扞格不入。」大雪富貴 on X
引述:「這才是所謂文壇需要討論的內容,創作的倫理、文學情節的合理性乃至於文筆。
比方說由他一個大男人來說「女同志會因為女友被強暴而嫌棄她」、「女生都很小心眼」,這就是仇女,而且是不惜在自己身分上面說謊,都要抹黑女性與女同性戀的強烈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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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起來,有時會聽到男性說「羨慕女孩子可以香香的很可愛」,這也算是一種投射作用吧?
RDRayST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女同志會因為女友被強暴而嫌棄她」、「女生都很小心眼」,哇一想到,這些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投射出現在作品裡,然後助長一堆帶有刻板印象、先入為主進行投射的人更加肯定地認為「對啊,女生都是這樣」我頭就開始痛……啊,好吧,市面上這樣的作品也確實沒少過……= =
然後他還要宣稱自己是以女同的身分這樣說的?這樣要怎麼不引起眾怒?

#文學的作用難道不是應該反映社會問題、讓社會變得更好的嗎?
#還是說女性又沒包含在「社會」的範圍裡了?
#仇女真是一門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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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sofa_potato - 舊文 女性主義/婦女運動/me too/多元性別/性別理論 台灣# MeT...引述:「台灣在國際上突破封鎖的利器之一,就是在性別議題上一馬當先。無知大眾未必理解,何以當年總統對於公投否決的同婚立法,仍然堅持推動,非完成立法不可,因為這足以讓台灣在國際上揚名立萬,又讓台灣與大陸從最根本身體文化上區隔。
性別政治在平時讓位給國際政治和兩岸政治,選舉時讓位給政黨政治,在黨內讓位給威權政治,永遠有大局要顧全,性別平等空洞化而淪為政治正確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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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性平,但女性又不包含在性平裡。是為「男性的性平」。
#歷史上多少次推動人權時將女性排除在外
#女性對此提出疑問,被說「人民利益優先」
#女性一直沒有被算在人權、人民的範圍裡面
RDRayST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Akrasia (@Raidohazel) on X去年潘柏霖得獎散文〈媽媽說我是假的〉有類似問題,撇開散文小說認定差異,紀實、非虛構、虛構作品都能探索議題,但身份經驗在社會上被當成具政治意義、展開政治行動的論據時不得為虛構,也不該交由該群體或特徵以外的人進行詮釋,更別提用以背書純理論的可能性推理。Akrasia (@Raidohazel) on X當李(黃)作家明確的在非正式場合的發言中表示因為經驗遇到的特定人行為、打算在作品中修理特定群體的動機,作品虛構成分就不再是維護創作自由的正當理由。
以虛假身份建立影響力、動機基於私利、目的在使對方群體遭到負面影響,還能虛偽的以創作洗脫道德責任,說這樣的人不夠真誠都算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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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RayST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大雪富貴 (@kansas9192) on X引述:「他自稱女同,是因為他發現他男性的身分無法裝載他的那些負面特質: 仇女、小心眼、惡毒、對女性有著病態的性幻想、處女情節,軟弱異男黃晨揚的身分裝載這些東西讓他清澈如照鏡子的發現自己是頭畜牲,但是這些東西由黃琴薇或是李琴峰這妄想女同身分來展現,讓他覺得很合理甚至很性感。這就是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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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厭惡人人難免都有,投射或許多少也在所難免。但是投射過度乃至激發對特定群體的仇恨(仇女),這是跨運自己正在進行的事。

文學可以反映寫作者卑怯的私密暴露,別的不提,在這點上還是存在社會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