孜孜倦了
1 months ago
我之前,還搞不懂小說散文極短篇差別的時候,有寫一篇偷用媽木竹馬為角色的小說(然後我拿去投散文)
昨天的研討會結束,我好像有抓到那篇文有些虛浮的原因
(我真的很喜歡那篇文,不過讀文學相關研究所後讓我對文章的觀念大變,看過優秀的作品加上討論,就對以前所寫或喜歡的文章有些不同想法)
那是篇陷入創作瓶頸的畫家和反差感很強的酒吧老闆的故事,畫家是多愁善感的、酒吧老闆有些狂野並且稱霸全場,並有顆溫柔的心。
這些設定其實某部份從職業出發,「啊,畫家當然多愁善感,這是常有的事;酒吧老闆主持全場的功力當然很厲害。」也許有點刻板印象,我的意思是開頭就強調職業,自然會如此導向,會使得角色平面化。除非你在寫童話,而童話卻又為角色加上名字,除非名字有深刻的意思,不然其實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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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孜倦了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就西方的童話發展脈絡來看,童話是從口傳開始,因此它們有個特點,就是很少角色內心或性格的描寫,例如小紅帽,就是個戴著紅色斗篷的女孩,長髮公主就是頭髮很長的公主,他們都沒有名字,因此他們做了什麼就很重要。

而我的文章主旨描述「兩位不同生活風格的人之間的關係」,起點為畫家從二樓墜落下來,酒吧老闆察覺到畫家的悶悶不樂,在對話間顯現兩人對對方的了解程度,甚至為了陪伴畫家讓酒吧臨時休息。畫家全心投入個展,將自己的全部、周遭所有能觸動自己的發揮在畫布上,當中也表現出對酒吧老闆的敬佩與愛。透過畫家的敞開,讓兩人的關係又更親密了。

畫家的墜落是事件起頭,老闆勇於衝破畫家的拒絕「你絕對需要幫助,不要自己鎖起來!」是當中的衝突點,高潮則是當老闆看見畫家的作品時那股感動和兩人互相的坦白。酒吧老闆似乎接住了畫家所害怕被揭露的東西。
孜孜倦了
1 months ago
這樣梳理一次之後,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糟我蠻會寫的嘛
孜孜倦了
1 months ago
如果重寫的話,我想修正的部份
1.角色的名字
角色真的需要名字嗎?名字有其意思嗎?那要看職業在內容裡佔據了多少比重
2.對於畫家畫的內容描述
當初寫到重點的時候太激動了,把所有想到的華麗詞彙包裝上去(我其實不知道什麼是詠嘆調,只有稍微查過),如果分別去查花語或當中所借代的物品,其實沒有意思,有名無實。
3.對話過於空泛瑣碎
當初為了符合竹馬的性格,將對話還原成平常他們互動的語氣而沒有修飾過,其實撇開原設定,有些對話是不需要的,可以將描述注重在動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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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孜倦了
1 months ago
因為是自己寫的所以可以用力批評,好爽
散文和小說有時候很難分 有些散文用小說筆法寫又虛實難分
孜孜倦了
1 months ago
hkopenh038172: 這篇很明顯就是小說,我以前不知道散文只能寫真人真事XD
wfvcd4512: 我也是老師說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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