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scal22: 關鍵是通過了之後,花了這麼多錢,也沒覺得有改善多少啊。
通過了這筆錢,是不是還得來一個 committee,成立就要花個半年,委員會討論個半年一年proposal,吵一吵怎麼分,然後送交政府,就兩年過了。編列預算,撥錢到各個學校,開始找廠商分包,三年就過了。
中間這個那個拖一下,當初投票的選民的的小孩可能都長大了,當初批准的州長可能都換人了。
然後原來批准的預算,通膨之後已經不夠用了,可不是就又要再繼續借錢嗎!
倒是當年的公務員們,多半歷久彌新,十幾二十年後只有他們還記得每件事的來龍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