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記一下
「有什麼的東西是我不惜傷害你,也要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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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4 months ago
其實這句話是改編自《天堂餐館》的外傳故事,太太厭倦了先生一直拈花惹草,在研究要不要離婚時,的自我詰問:「有什麼東西是我不惜離婚也要用弄到手的嗎?」
小草
4 months ago
許多年前被我用來思考和另一個人的關係,因而一直記得這句話。然後發現這問句很適合用來思考跟其他人的互動,特別是有衝動作出極端手段之前。
小草
4 months ago
有什麼的東西是我不惜傷害你,也要得到嗎?

沒有
我很滿足,所以沒有什麼極度想得到,到必須傷害別人所交換的東西。至少目前沒有啦。或者如果面臨某些衝突的場合,要做此衡量時,我很容易覺得那個後座力反彈肯定也會讓自己受傷,花時間療傷好累,我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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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4 months ago
漫畫裡的情節,太太也是想到了離婚並不能得到什麼想要的東西(而且離婚很麻煩),更何況他愛著先生,或許失去的還比較多。所以選擇了其他策略。
- 我也認為,傷害是麻煩的事情,甚至是一系列麻煩事情的開頭。能得話,在偵測到麻煩因子前,就會躲得遠遠的。至於躲/迴避,是不是自己受了一些傷害/失去甚麼,雖然是另外一個故事。

- 再回頭過來考慮: 傷害他人 的麻煩點是,很難預測效應(往往負面)的深度和廣度,延續好幾年,或者散播到人際關係中,是很難控制的。

- 至於其他人是不是容易感受到傷害,我現在的思考是,也只能完成自己對自己的原則,問心無愧。真因境界不夠,以為有些作為不會傷害到人,但其實傷害人了,那也沒辦法。然而,這並代表,這種 不傷他人 為原則的模式,是有明顯瑕疵的。

- 當然,我想最慘的狀況是,自己付出代價,對方也受傷,然而預期/期待交換之事物,卻沒有兌現。

- 上面想法還不太嚴謹,但分享如下:對自己原則負責,但成事在天。
小草
4 months ago
MITUUSA:我也覺得自己的感覺跟別人的感受並不會一致(讓別人受傷與否 不等同 對方是否感到受傷)。
Hmm⋯試著進一步想了一下,或許並不是著重在「優先考量對方感受」,反倒是「優先考量自己的感受(我會不會受到威脅)」,當別人感到被傷害、有所損失時,反應會是最劇烈的吧?正因為難以預估對方的反擊對自己造成的傷害會有多大,從而需要審慎考慮、留意自己的行為,是否有傷害他人的可能。
特別是自己情緒起伏劇烈、快要失控時,更要有意識地控制自己。
小草
4 months ago
雖然我自己好像很久沒有進入這種狀況了⋯⋯想到了兩個跟別人吵到火氣上來的經驗,都是學生時期(大學跟研究所),合作的關係,想法跟做法落差甚巨,對方講話很不客氣。
我都是跟別人吵起來
過程中還會選擇為我認為別人會更火大的說法(添加柴薪(griltongue)),雖然研究所那次我最後用非常職場官腔的說法be like:「很遺憾(我們的想法並不相同)」,實則背後氣哭,覺得自己跟屎吵架只會讓自己身上沾屎,才說服自己不要跟無法講理的人講理。

真糟糕,我說一套做一套。不過這都是覺得「我才不需要跟這種人維持關係、我不認為這種大腦結構的人會對我往後人生構成威脅」的判斷下,做的極端行徑。後來的人生還是有遇到讓人覺得很想翻白眼的人,但我還是都維持了表面的禮貌與和平⋯難道⋯這就是成長?
小草
4 months ago
好像後來再遇到這種極端難以理解跟認同的人,我反而是看到世界奇觀的心情,而令人發笑,然後想著:「很酷ㄛ、繼續維持,期待你以後跌個狗吃屎
jieyuan000: 謝謝回復。

- 「或許並不是著重在「優先考量對方感受」,反倒是「優先考量自己的感受(我會不會受到威脅)」,當別人感到被傷害、有所損失時,反應會是最劇烈的吧?」

我的理解也是,確實這時候(給予對方傷害/不快),對方會有 情緒或自尊 上的動機,製造不利。那麼,為了權衡(為自己的利害/安全),再次檢視自我行動,同時也是很好的煞車器/決策點。這部分聽妳釐清,我也可以更進一步想清楚,關鍵時候給自己暗示的幫助。
- 「實則背後氣哭,覺得自己跟屎吵架只會讓自己身上沾屎,才說服自己不要跟無法講理的人講理……真糟糕,我說一套做一套……(節略…但為了避免替日後的自己找麻煩,遇到這種人在心底覺得)很酷ㄛ、繼續維持,期待你以後跌個狗吃屎。」

噗,看到妳這真性情、率直的回憶表述,從氣哭到反思自己何必如此,最後變向祝福他們「一路走好」,挺可愛的;既保持的性格平衡,不讓自己精神上委屈,也更智慧的調整,防止未來的自己被找麻煩。

是的,別為北七委屈自己,無論是未來的麻煩,還是任何時候的自己,情緒與尊嚴。至於這些 奇葩北七 ,世界會開闢一條,他們應得的 北七路 。

偶爾我覺得自己糟糕的一點,就是這種 幸災樂禍 ,但要是連這些樂趣都不撥自己享受,等於糟蹋世界的免費禮物,欣賞北七們狗ㄘ屎的滑稽表演。
小草
3 months ago
不很確定但回憶了一下,兩個衝突場合都是彼此身分地位平等但又要合作的狀況,彼此只能自行達到共識,或是我們沒有權限做出什麼決定。但對方的意見跟自己很牴觸,或對方主動質疑我的作法或看法時(以批評的方式)。
出了社會在工作上,可能是因為標準變得比較明確,也因為獨立負責工作項目,因此個人執著個人擔(即對主管或公司來說有履行合約即可,想達到自己的高標準就自己花時間去做。不過也因此經歷過覺得主管標準太低+工作量太多而痛苦的時候),總之也開始學習降低標準、抽離情感,比如告訴自己「收多少錢做多少事」、認知就是目標導向而放棄自己的各種執著。對自己最好的做法,可能就是劃清界線和責任、不要為難自己。或許關鍵在於放下執著的心態改變。
jieyuan000: 或者說,創立新的規格,應對新的環境/工作條件的變化,讓自己變得更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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