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偷偷說
我想談談這次國中生遇害事件,我本身在學校服務,現在的教育局的政策讓學校無法可管,你問為什麼不安檢,其實目前安檢的條件非常嚴苛,就算真的完成了可安檢的條件進行了安檢,也有可能事後被學生家長提出種種告訴,所以老師、教官誰想管?我不管也沒事,管了反而出事
在這樣的情況下,學生無法可管!恐龍家長更是無所不在,寵溺學生、放任學生、都是別人帶壞我小孩,有錯都是別人的錯!教育部一紙又一紙的公文在剝奪學校的管教檢,什麼都不能管,罰站不行、體罰不行、他要穿便服也可以、頭髮五顏六色也可以、別人週休二日有學生週休四日(家長就簽請假單)

今年教育局發函依「兒少權利公約施行法」,各校糾察隊學生不得協助上放學交通導護相關工作(所以只能站在校門口等安全位置),你有沒有發現最近都沒有拿長桿的糾察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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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丸
鶴丸 有沒有都謝謝
長義
有沒有都謝謝噗主
那我先拉線了
(都是白髮系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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