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也沒辦法喜歡自己的時刻,去散步吧。

我今天走了四公里的路,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對於剛下班的中部人來說,是一段了不起的距離(對台北人來說可能覺得還好XD),公司附近沒有商家,一百公尺一盞路燈,抬頭仰望是快速道路的底部,就像在看月亮的背面。

我走得很慢,去看光害的夜空找星星、休耕的農地種菠菜、裸露河床的乾溪,我經過公車站,上面指示牌寫著下一班108號是17分鐘後抵達,猶豫了一下,還是決定走路回家。

因為太多種情緒捆在一起,被腦袋簡化為:「我不喜歡現在的自己。」

悲傷、嫉妒、羨慕、開心、感激、難受、平靜、不甘心⋯⋯每走一步路,都在消化這些。走到一半,停下來想哭,情緒又很快轉了彎,我就繼續走。

沒辦法喜歡自己、下意識責怪自己的時候,越要讓身體動起來。

走完不會痊癒,但你能理解到自己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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