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授權」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概念
Se te bloqueó temporal... on Facebook◾️在內容使用上,每一次的「行為」都需要明確的授權,例如:
➡️演講過程是否可以錄影?「錄影的行為」需要作者授權重製。
➡️如果平台想要將演講影片上架?「上架的行為」就增加了一個用途,需要作者再增加授權公開傳輸。
➡️那麼公開的演講影片是否可以被放在網路上販賣?「公開傳輸」和「販賣」是不同用途,需要作者再度追加授權,才可以合法進行販賣行為。
◾️授權時的「人事時地物」也都需要明確規範。例如授權給誰(人),可以如何使用(事),使用期限多長(時),可以在哪些國家或地區使用(地),標的是文章、影片還是其他東西(物),大家可以在檢查合約的時候用這個框架去檢查。

➡️演講過程是否可以錄影?「錄影的行為」需要作者授權重製。
➡️如果平台想要將演講影片上架?「上架的行為」就增加了一個用途,需要作者再增加授權公開傳輸。
➡️那麼公開的演講影片是否可以被放在網路上販賣?「公開傳輸」和「販賣」是不同用途,需要作者再度追加授權,才可以合法進行販賣行為。
◾️授權時的「人事時地物」也都需要明確規範。例如授權給誰(人),可以如何使用(事),使用期限多長(時),可以在哪些國家或地區使用(地),標的是文章、影片還是其他東西(物),大家可以在檢查合約的時候用這個框架去檢查。
美國生豬肉比台灣生豬肉腥味重很多,買美國生豬肉回來烹飪要先放血水很久(耗時間、電/瓦斯、水),腥味依然很重很臭,要用香料醃肉蓋住。
就算沒瘦肉精,光是那個腥味,我有點疑問台灣廚師們、台灣媽媽們買過一次美國生豬肉之後,會有多少人回購? 我自己是買了一次就再也不買了
就算沒瘦肉精,光是那個腥味,我有點疑問台灣廚師們、台灣媽媽們買過一次美國生豬肉之後,會有多少人回購? 我自己是買了一次就再也不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