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我就請waiting收手的原因,是因為我在雷亞身擔此職,堅信不需要用分化、仇恨的手段,也可以推廣正確的創作理念。不斷因為針對單一對象,把這份憎恨的情感延伸到所有跟這個對象相關、實際上默默努力創作的持份者,不但對這些創作人不公平,也無法突顯抄襲問題的重心。
我可以為噗裡講過的一件事作補足:以前還沒加入雷亞時(mozarc製作年代)就跟製作團隊有音樂上的協助。其中遇過一次團隊接洽外包製作歌曲和弦編曲發生與既有歌曲雷同的狀況,當時我聽到就立即告知,後來他們有跟我提起說他們有馬上處理,退回重編。這首曲子後來也沒有收錄在現時雷亞的遊戲上,以防瓜田李下之嫌。當時的事件也讓我理解要謹慎看待創作音樂的每一環,同時也知道雷亞在抄襲的問題上是不會妥協的。
2014年VK曾經因為一首樂曲捲入爭議,我不屬出資或製作任何一方,也不是「被抄襲」的原作方;事件的真相只有事件的當事人之間解決,才是最公允的做法。身為局外人,我不認為我有立場和資格去評論任何一方,但我們引以為鑑,為自己有參與審核和製作的作品,作更嚴謹的把關。
不過,世間音樂何其多,縱然我個人以及公司其他成員在收錄樂曲時嚴格把關,也難斷言沒有漏網之魚,真的有酷似其他樂曲的作品被收錄進遊戲裡。若果發現我們收錄的音樂有抄襲或侵權的疑慮,我也必定義無反顧向公司提出下架,或是發還作者修改。
公司從概念店落成開始,持續舉辦一系列跟遊戲、電影、音樂、創作相關的講座,是希望這幾年公司開發經驗與各種領域合作伙伴的對談,一起分享各自的心路歷程,回饋所有玩家與產業。
VK的音樂在Deemo裡帶給無數玩家美好的回憶是我們相當珍惜也感謝的,上星期六的講座也邀請了VK本人來進行講座,也讓參與的觀眾獲益良多。公司不斷努力給予創作者舞台,從繪師、樂師、歌手、乃至於劇團。包括我自己,也是從獨立創作者到2014年中加入雷亞,從而得到更多的曝光和成長。相信許許多多的創作者在與雷亞合作後,也能感同身受。
VK的音樂在Deemo裡帶給無數玩家美好的回憶是我們相當珍惜也感謝的,上星期六的講座也邀請了VK本人來進行講座,也讓參與的觀眾獲益良多。公司不斷努力給予創作者舞台,從繪師、樂師、歌手、乃至於劇團。包括我自己,也是從獨立創作者到2014年中加入雷亞,從而得到更多的曝光和成長。相信許許多多的創作者在與雷亞合作後,也能感同身受。
回到被截圖的部份,如果有人認為雷亞就是那種無良的出資者,要求製作人仿照某既有作品製作,我必需堅決地否定這種猜疑。公司最近舉行了一次all hands meeting,當時我代表公司的音樂部門發言。引用自己現場講過的話:「音樂絕不是靠拼砌既有作品而成。它需要專業的處理、把關,才可以做出只屬於雷亞的音樂作品。」我們在過去的眾多遊戲作品收錄的樂曲,有委託交響樂團按故事劇情度身訂造的,有作曲家按他們自由意念創作的,都是對於「只屬於雷亞的音樂作品」的堅持和執著。
我堅信,真理愈辯愈明,我是否表裡不一、支持抄襲,社會自有公論。情緒需要時間沈澱,但對於正確的事情必需堅持。或許在討論這件事情時,我帶有很多的情緒維護自己信念的堅持;但凡此種種,不影響我以及公司追求原創的決心。
維斯坦茲@無職中:
我所做的 只是把發生了真相告訴大家
其他人怎麼想的我不知道
但我的提倡的訴求
從來就不是真的要把關係者全部搞倒
而是消費者們要讓那些關係者知道「我們在意」
才能夠牽制那些關係者
不要再幫有問題的人背書
我所做的 只是把發生了真相告訴大家
其他人怎麼想的我不知道
但我的提倡的訴求
從來就不是真的要把關係者全部搞倒
而是消費者們要讓那些關係者知道「我們在意」
才能夠牽制那些關係者
不要再幫有問題的人背書
大顆◆黑方糖:
不需要永久驅逐
但他首先應該要誠心道歉 付出相應的代價
他之前抄襲的作品被退貨之後
還若無其事地再拿來直接賣給別人
被罵抄襲之後 又把責任推給雇主
(但雇主根本就沒叫他抄)
接下來 他把批評他的人 全部從粉絲頁刪除封鎖
然後就當作沒這回事了
這種事情 業界難道應該要視而不見
就這樣算了嗎?
不需要永久驅逐
但他首先應該要誠心道歉 付出相應的代價
他之前抄襲的作品被退貨之後
還若無其事地再拿來直接賣給別人
被罵抄襲之後 又把責任推給雇主
(但雇主根本就沒叫他抄)
接下來 他把批評他的人 全部從粉絲頁刪除封鎖
然後就當作沒這回事了
這種事情 業界難道應該要視而不見
就這樣算了嗎?
WT@elecocktail: 事實上到之前噗浪你和ice都只算私聊吧引伸到名譽受損太自我意識了吧 事實上路人不覺得那是重點好嗎?當然你覺得受損你可以去吉他 ,這種程度法律可以解決不用訴諸大眾。如果你是為名譽的話
拍謝!路人路過一下,請不要戰我!對這句話的邏輯我有疑惑→“我從來沒有指名去指責默不作聲的人,只是希望他們也能夠出點聲罷了“ ........因為他們沒出聲所以你不具名的指責相關人事???地圖砲?!!
維斯坦茲@無職中:
以下節錄我在ptt的文章:
所謂靠聽眾的力量
並不是指沾上一點點關係的全都都要打翻
(連返校都抵制真的太過頭了...
這件事情跟遊戲製作群實在是沒什麼關係)
但至少要讓音樂人們知道「聽眾在意這件事」
原文連結:
Re: [討論] 返校的作曲家在捧VK克
以下節錄我在ptt的文章:
所謂靠聽眾的力量
並不是指沾上一點點關係的全都都要打翻
(連返校都抵制真的太過頭了...
這件事情跟遊戲製作群實在是沒什麼關係)
但至少要讓音樂人們知道「聽眾在意這件事」
原文連結:
Re: [討論] 返校的作曲家在捧VK克
對不起我覺得看到現在有點好笑......XD
既然你主張的是VK有義務要為了以前傷害先前合作公司的事情
而以「VK的身分」出面道歉
這點我能理解
你的文章其實是要表示希望大眾能夠一起發聲
讓關聯廠商一同重視不要讓傷害圈子的人繼續恣意妄為
這我也能理解
既然你主張的是VK有義務要為了以前傷害先前合作公司的事情
而以「VK的身分」出面道歉
這點我能理解
你的文章其實是要表示希望大眾能夠一起發聲
讓關聯廠商一同重視不要讓傷害圈子的人繼續恣意妄為
這我也能理解
但是你的文章內容確實不是很清楚
搞得大家讀起來像是「牽連到的廠商也都罪該萬死」
這樣原先文章確實「也傷害到相關業界廠商跟ice大」
然後ice大在後續跟你在檯面下(在噗浪而不是原本的文章,雖然噗浪也算是公開平台)
可能有些言論「有傷害到你」
但既然你想要針對的對象是「VK」,那你何不
發一篇公開的文章去澄清你不是想要傷害相關業界,並對有造成誤會跟傷害的部分向「ice和相關被牽連廠商致歉」
然後ice也和對有傷害你的部分致歉
這樣不是雙贏嗎?
搞得大家讀起來像是「牽連到的廠商也都罪該萬死」
這樣原先文章確實「也傷害到相關業界廠商跟ice大」
然後ice大在後續跟你在檯面下(在噗浪而不是原本的文章,雖然噗浪也算是公開平台)
可能有些言論「有傷害到你」
但既然你想要針對的對象是「VK」,那你何不
發一篇公開的文章去澄清你不是想要傷害相關業界,並對有造成誤會跟傷害的部分向「ice和相關被牽連廠商致歉」
然後ice也和對有傷害你的部分致歉
這樣不是雙贏嗎?
巴拉٩(ˊᗜˋ*)و: 是悲哀沒錯,但事實就是這樣。在自身有足夠的能量改變這樣的事實之前還是只能吞了。社會人跟人之間的關係,說的冷漠點就是有沒有利益!在毫無利益可言,還可能帶來麻煩導致擾亂生活的狀況下,誰會去管這件事?問問自己就好,班對吵架分手你會跳出去管嗎?明明都是一個班,你還有跟其中一個人聊天過,你會去管嗎?
既然你們都是想為了原創音樂努力,明明有一致的目標為什麼還要一直互相傷害呢?
另外大家不就是關心這個圈子才會努力想和你傳達一些訊息,何來「不關心政治一說」XD
另外媒體也說自己沒有要誤導的意思,但撰文者只要語意不清確實就會影響讀者的觀點阿
你這樣又要怪說是別人曲解你意思也不太對吧,確實你說的也沒有很清楚啊
所以前面有人希望你能夠把文章公開澄清沒錯吧?
另外大家不就是關心這個圈子才會努力想和你傳達一些訊息,何來「不關心政治一說」XD
另外媒體也說自己沒有要誤導的意思,但撰文者只要語意不清確實就會影響讀者的觀點阿
你這樣又要怪說是別人曲解你意思也不太對吧,確實你說的也沒有很清楚啊
所以前面有人希望你能夠把文章公開澄清沒錯吧?
阿薇🌈 躺平打工人: 您好,班對吵架應該是私領域的事情,若這件事情牽連許多人(利如某一方嚴重的傷害了另一方或事除此之外傷害其他人)我相信應該大家都願意對於做錯事的人進行譴責吧(好吧我不知道別人啦但我會)?
Re: [討論] 返校的作曲家在捧VK克
就這篇阿
「要改善台灣的音樂環境 已經不能夠冀望音樂人了
卡在共犯結構裡面 根本就沒什麼人想要離開舒適圈」
你這樣發文就很像是在指說
跟VK有關聯的廠商都是盜版的共犯結構
如果你沒有要抹黑的意思,可不可以重新發一篇文章澄清一下
就這篇阿
「要改善台灣的音樂環境 已經不能夠冀望音樂人了
卡在共犯結構裡面 根本就沒什麼人想要離開舒適圈」
你這樣發文就很像是在指說
跟VK有關聯的廠商都是盜版的共犯結構
如果你沒有要抹黑的意思,可不可以重新發一篇文章澄清一下
ˊOWOˋ阿龜(◎憨包◎): 我以為他意思是有些案主會有這種要求,(通常案主不懂可能會找些範本参考)其中有大小情節之差異,但接案者能做的就是選要不要接和接了怎麼拆招。畢竟拿人薪水 不能自己聽爽就好也要案主聽爽才能過。
阿薇🌈 躺平打工人: 現在就是希望大家討論這個「考量」是否是出於一種「我自己沒事就好別人死活干我屁事」的心態呢?其實我很希望大家可以試試看反轉角色,如果今天你自己事VK的話,真正對你有影響的人,是默默討厭但不表態或是努力告訴大家VK曾經做過的事的人呢?這是比較直觀的想法,
MMM: ˊOWOˋ阿龜(◎憨包◎):
這個理解有點問題
原創 可以分成「自己想要的」跟「別人想要的」
案主或許有他想要的元素 找了參考的作品給創作人
創作人該做的 是透過溝通 確認案主想要的元素
並且從參考作品中 吸收、咀嚼這些元素
然後做成「別人想要的原創作品」
直接抄襲才能夠達成案主的需求...?
在我看來 只是偷懶的藉口罷了
這個理解有點問題
原創 可以分成「自己想要的」跟「別人想要的」
案主或許有他想要的元素 找了參考的作品給創作人
創作人該做的 是透過溝通 確認案主想要的元素
並且從參考作品中 吸收、咀嚼這些元素
然後做成「別人想要的原創作品」
直接抄襲才能夠達成案主的需求...?
在我看來 只是偷懶的藉口罷了
WT@elecocktail: 「並且從參考作品中 吸收、咀嚼這些元素
然後做成「別人想要的原創作品」」
我不知道他是否抄襲,就事論事,這件事情真的很難做到,一個不小心就會搞成抄襲。
尤其當案主跟你說:我想要有和這首曲相同的調,相同的和弦配置,甚至相同的感覺....
真心覺得他當初應該直接拒絕的,沒拒絕是他的錯。
然後做成「別人想要的原創作品」」
我不知道他是否抄襲,就事論事,這件事情真的很難做到,一個不小心就會搞成抄襲。
尤其當案主跟你說:我想要有和這首曲相同的調,相同的和弦配置,甚至相同的感覺....
真心覺得他當初應該直接拒絕的,沒拒絕是他的錯。
力格狼Rrrrrr:
這時候 創作者就應該要告知案主正確的觀念 而不是任由案主宰割
我們換一個職場好了
如果一位熱血的新進警察
被他的上司教導:
「那些抗議的群眾,棒子敲下去就對了,
反正這麼混亂也不知道是你做的。」
請問這位警察該要如何執行勤務才對呢?
這時候 創作者就應該要告知案主正確的觀念 而不是任由案主宰割
我們換一個職場好了
如果一位熱血的新進警察
被他的上司教導:
「那些抗議的群眾,棒子敲下去就對了,
反正這麼混亂也不知道是你做的。」
請問這位警察該要如何執行勤務才對呢?
WT@elecocktail: 你漏看ice那段最後ㄧ句。就算有人選你說的偷懶,那也是那個人的行為罷了。 幾年前我也遇過案主就是要ㄧ樣的圖樣動作,我選直接閃人也是我自我選擇,我沒講是我做好我自己就好不需要講。有抄的我也是沒在買但也不需要ㄧ直講。
MMM:
最後一句是哪一句呢?
另外 我覺得最過份的是這句
"你想要做商業作的人不「抄襲」?你出錢的話你決定,但你不是出資人,其他案子你就沒說話權,因為這就是那些出資人想要的東西。"
我連指責他人作品抄襲的權力都沒有嗎orz?
最後一句是哪一句呢?
另外 我覺得最過份的是這句
"你想要做商業作的人不「抄襲」?你出錢的話你決定,但你不是出資人,其他案子你就沒說話權,因為這就是那些出資人想要的東西。"
我連指責他人作品抄襲的權力都沒有嗎orz?
我覺得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耶XD
你提到
「首先 我沒有單指VK事件
現在台灣音樂圈的共犯結構也的確很嚴重」
所以你不僅僅只是想要撻伐VK 更想要改善共犯結構囉?
那這個共犯結構指的是 誰? 是今天牽連到的人跟公司嗎?
如果你指的是他們的話,他們的名譽確實被你受損了 如果你指的不是他們的話,那他們不是也因為你的文章被無辜牽扯到了
我只希望大家不要把話題牽扯在邏輯辯論上,然後單純的為互相傷害名譽這件事情和解,最後再把矛頭指向明確應該改進的地方 不是比較好嗎?
你提到
「首先 我沒有單指VK事件
現在台灣音樂圈的共犯結構也的確很嚴重」
所以你不僅僅只是想要撻伐VK 更想要改善共犯結構囉?
那這個共犯結構指的是 誰? 是今天牽連到的人跟公司嗎?
如果你指的是他們的話,他們的名譽確實被你受損了 如果你指的不是他們的話,那他們不是也因為你的文章被無辜牽扯到了
我只希望大家不要把話題牽扯在邏輯辯論上,然後單純的為互相傷害名譽這件事情和解,最後再把矛頭指向明確應該改進的地方 不是比較好嗎?
不過我個人的話還是反VK的,因為他從未對他抄襲過的進行任何道歉、悔意,而且抄襲不只有一次而已,所以雷亞給他舉辦直播創作講座....真的...恩....我真的覺得VK說創作真的汙辱創作了
啊我上面沒有句子換好行,歹勢
我覺得口水戰也沒什麼意義,也先告退了XD
我覺得堅持正確的事情不容易,但要能夠知道自己哪裡有做錯並承認錯誤也很不容易
希望這個圈子能夠看到彼此的缺點然後一起化為優點XD
我覺得口水戰也沒什麼意義,也先告退了XD
我覺得堅持正確的事情不容易,但要能夠知道自己哪裡有做錯並承認錯誤也很不容易
希望這個圈子能夠看到彼此的缺點然後一起化為優點XD
「但你想賺的話,怎麼做就不是由你決定。」→想賺的話就得要抄襲
「我想成為殺手賺錢,所以我也就只能殺人了。」
.........但這種錢本來就不該賺啊!
在這種行為本身就不對的前提之下
為什麼還可以講來當成一套理論orz?
「我想成為殺手賺錢,所以我也就只能殺人了。」
.........但這種錢本來就不該賺啊!
在這種行為本身就不對的前提之下
為什麼還可以講來當成一套理論orz?
WT@elecocktail: 我看你可以停手了吧 得饒人處且饒人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如果今天你犯錯了 都會求人原諒及諒解
有需要一直掀瘡疤嗎?
是 VK曾抄襲過 但 今天你把立場擺在VK身上
然後出現以你現在的看法來批評你的人 你是不是也會覺得 太咄咄逼人了呢
我雖然只是個路人 不過從上一篇到這篇的留言
你真的是為了原創音樂圈而炮VK嗎??
還是你只是純粹討厭抄襲而針對VK??
相信上面的問題 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如果今天你犯錯了 都會求人原諒及諒解
有需要一直掀瘡疤嗎?
是 VK曾抄襲過 但 今天你把立場擺在VK身上
然後出現以你現在的看法來批評你的人 你是不是也會覺得 太咄咄逼人了呢
我雖然只是個路人 不過從上一篇到這篇的留言
你真的是為了原創音樂圈而炮VK嗎??
還是你只是純粹討厭抄襲而針對VK??
相信上面的問題 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努力踏出舒適圈®Div:
我可以明白地告訴你 你說的兩者都有
而且這是一體兩面
一個人這樣傷害台灣的創作倫理
還一直這樣逍遙法外(當然 法律拿他沒辦法 這邊只是一個形容)
我身為一個創作人 而且還是一個知道內情的創作人
我痛恨他 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吧
(未完下收)
我可以明白地告訴你 你說的兩者都有
而且這是一體兩面
一個人這樣傷害台灣的創作倫理
還一直這樣逍遙法外(當然 法律拿他沒辦法 這邊只是一個形容)
我身為一個創作人 而且還是一個知道內情的創作人
我痛恨他 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吧
(未完下收)
努力踏出舒適圈®Div:
節錄我在原噗的發言
如果只是不小心沒拿捏好
我並不會有這麼激烈的行動
前面我也提過了
問題在於
A案主聽出他抄襲 不肯用
然後他還拿去賣給B案主
最後卻推託是案主要叫他抄
這遠比你講的狀況要嚴重多了

節錄我在原噗的發言
如果只是不小心沒拿捏好
我並不會有這麼激烈的行動
前面我也提過了
問題在於
A案主聽出他抄襲 不肯用
然後他還拿去賣給B案主
最後卻推託是案主要叫他抄
這遠比你講的狀況要嚴重多了
Waiting 你是不是根本不相信音樂家自己會避禍和願意潔身自愛啊…………
你有想過檯面上那些演的是真心還是Social嗎?你根本不知道檯下的一些人對這事的看法
就算知道了,你大概也會說「喔但他們知情不發聲就是幫兇」
你不認同他人的努力,只認為你的努力才是世間唯一正道,是否太看得起自己,無視他人?
你有想過檯面上那些演的是真心還是Social嗎?你根本不知道檯下的一些人對這事的看法
就算知道了,你大概也會說「喔但他們知情不發聲就是幫兇」
你不認同他人的努力,只認為你的努力才是世間唯一正道,是否太看得起自己,無視他人?
巴拉٩(ˊᗜˋ*)و: 『我想要補充一件事情,目前許多同業的態度是「我不支持抄襲,,如果VK真的有抄襲的話應給予譴責,但是我本身沒有瞭解,因此我不表態」』
大大,你聽到的說法跟我知道的完全不一樣耶,我知道的音樂家是說:
「抄不抄襲音樂家一聽就知道,沒什麼好辯。但發單的人是業主而非我,如果同一個案子裡遇到,我得盡我的專業義務跟合作對象好好相處,無論對方何許人也。」
或許你聽到了其中之一的社交性回答,而我認為這顯示出工作者的職業精神。
大大,你聽到的說法跟我知道的完全不一樣耶,我知道的音樂家是說:
「抄不抄襲音樂家一聽就知道,沒什麼好辯。但發單的人是業主而非我,如果同一個案子裡遇到,我得盡我的專業義務跟合作對象好好相處,無論對方何許人也。」
或許你聽到了其中之一的社交性回答,而我認為這顯示出工作者的職業精神。
souloflife99:
PTT那邊並沒有發生認為是影射的狀況
回文的朋友大都能夠理解我是在講整個業界的現象
目前看到指稱我影射的 只有ICE這邊
所以我想我在這邊澄清
應該也已經足夠了
我在原噗也已經澄清過很多次了
希望你能夠也參考一下
PTT那邊並沒有發生認為是影射的狀況
回文的朋友大都能夠理解我是在講整個業界的現象
目前看到指稱我影射的 只有ICE這邊
所以我想我在這邊澄清
應該也已經足夠了
我在原噗也已經澄清過很多次了
希望你能夠也參考一下
Fe_:
你說的那些音樂家
我在ptt也有提到了
「當然好的音樂人還是存在的 但光靠他們的力量 根本就不夠 」
但他們並不能夠代表所有的音樂家
我說的惡劣狀況同時也是存在的
另外大家似乎都誤會了一件事
我目前在做ACG音樂 不代表我接觸的圈子只有ACG音樂圈
流行音樂圈 也存在著很多我所說的惡劣狀況
你說的那些音樂家
我在ptt也有提到了
「當然好的音樂人還是存在的 但光靠他們的力量 根本就不夠 」
但他們並不能夠代表所有的音樂家
我說的惡劣狀況同時也是存在的
另外大家似乎都誤會了一件事
我目前在做ACG音樂 不代表我接觸的圈子只有ACG音樂圈
流行音樂圈 也存在著很多我所說的惡劣狀況
Fe_: 你好,這次的案例比較特殊,因為出狀況的並非發單的業主,而是製作人本身,希望這之中所存在的差異您可以理解。
如果音樂人知道是同為創作人的人在為這個業界樹立壞榜業,能夠站出來表達自己的堅持,我覺得對於自身的形象應該並無害處吧?
如果有其他考量,也歡迎提出,這也是我比較好奇的部分
如果音樂人知道是同為創作人的人在為這個業界樹立壞榜業,能夠站出來表達自己的堅持,我覺得對於自身的形象應該並無害處吧?
如果有其他考量,也歡迎提出,這也是我比較好奇的部分
WT@elecocktail: 因為你一年前在Line是這樣跟我說的,而你在噗浪PTT不斷重提也是同樣一句「有參與到合作案的人都是共犯」
你真要大家跟著你走是不是辦個連署:「向各大遊戲公司和電視公司抗議事主問題」募集大家一起寫信抗議,好過於壓搾這些少少幾個音樂家。
還是你認為開群募太麻煩,把你知道的人挑出來網路罵罵就好,這就是你想改變你所述的廣大業界的決心??
大大,你有氣魄的話就直接朝事主詢問啊!
你真要大家跟著你走是不是辦個連署:「向各大遊戲公司和電視公司抗議事主問題」募集大家一起寫信抗議,好過於壓搾這些少少幾個音樂家。
還是你認為開群募太麻煩,把你知道的人挑出來網路罵罵就好,這就是你想改變你所述的廣大業界的決心??
大大,你有氣魄的話就直接朝事主詢問啊!
我倒是很難理解為何多數人會誤解
我自認沒有產生任何誤解
別人說什麼我就聽什麼 有說的和沒說的分清楚
就算講A的人通常也會講B
但有些人就是會講A但不認同B 而他也不見得會特別說出來
在這種地方聽者可能就會不小心腦補 倒不全然是說者的問題就是了
我自認沒有產生任何誤解
別人說什麼我就聽什麼 有說的和沒說的分清楚
就算講A的人通常也會講B
但有些人就是會講A但不認同B 而他也不見得會特別說出來
在這種地方聽者可能就會不小心腦補 倒不全然是說者的問題就是了
巴拉٩(ˊᗜˋ*)و: 你說的是小圓時空案的製作人嗎?Sorry,我指的是Waiting指涉的其中幾個音樂家說法,而他們都跟小圓時空無關係,只是在他案跟問題者合作,選擇了他們自認可以完成工作且不愧對專業人士做法的選擇。
另外你的第二段看來像是強加個人想法在他者身上,若你覺得你非此意,那是否直接問問你所知道的相關音樂家的意見,而非在此說「我認為他們應該~」
另外你的第二段看來像是強加個人想法在他者身上,若你覺得你非此意,那是否直接問問你所知道的相關音樂家的意見,而非在此說「我認為他們應該~」
Fe_: 不,我是說出問題的是VK本身而不是發案給他的人啊,如果案主指使別人這麼做那是案主的問題。
另外第二段我提出的是我的一種看法,因為您說其他人不表態是有其考量,因此我好奇考量的內容是甚麼,僅此而已。
另外第二段我提出的是我的一種看法,因為您說其他人不表態是有其考量,因此我好奇考量的內容是甚麼,僅此而已。
Fe_: 他提出個人看法 覺得這麼做是好的 而在最後一句真正提問:不這麼想/做是否有其他考量 或是有不同想法?
另外 我第一次看到那段文字的時候 其實不覺得他在質疑/建議其他音樂人要如何如何做
那比較像是在評價Waiting的作為
另外 我第一次看到那段文字的時候 其實不覺得他在質疑/建議其他音樂人要如何如何做
那比較像是在評價Waiting的作為
WT@elecocktail: 至死方休?原因是單指他的行為造成的影響?還是有私人因素在里面?因為這個人的行為我決定很嚴重我很討厭他,所以我認為大家都要跟我一樣的重視??這是我理解到的你的訴求...
Gmoz:
這樣的理論
是不是有點變成是多數暴力了呢?
如果從我的文章內容細節 來分析我為什麼被誤解 我洗耳恭聽
但如果要用「多數人誤解」這件事
來證明我的敘述有問題
關係到的變因實在是太多了......
「多數人」的實際人數?
「多數人」的所在族群?
「多數人」除了我的文章之外,還接收了哪些資訊?
我建議還是從文章本身的內容來下手 會比較輕鬆XDrz
這樣的理論
是不是有點變成是多數暴力了呢?
如果從我的文章內容細節 來分析我為什麼被誤解 我洗耳恭聽
但如果要用「多數人誤解」這件事
來證明我的敘述有問題
關係到的變因實在是太多了......
「多數人」的實際人數?
「多數人」的所在族群?
「多數人」除了我的文章之外,還接收了哪些資訊?
我建議還是從文章本身的內容來下手 會比較輕鬆XDrz
先說哦~對於這件事,我只看了這個噗跟你的論述,其他的文章我都沒看,所以也沒有被其他文章言論影響的因素。所以我的發言跟見,取決自你的表達內容。.......所以在我看來,你跟VR這個人有私人恩怨,借這次的事件發揮出來,還想說服大家幫你哭哭而已。這樣你還堅持我腦補你的話我也沒辦法了! 你如果不回去整理你的出發點跟論述方式,你永遠會覺得大家都在誤解黑你,好嗎?感謝
lielai: 欸我可不是Ice一眾 XD
我支持合作眾並非共犯,但你可翻翻Waiting三年以來在PTT板面公開指名的人,只要有跟VK聊天或收書或加加同個群組就都有被罵過。
神秘的是,為什麼Waiting不直接找VK?問Waiting、他也不正面回應問題。
我同樣認為消費者改變自己的力量更大,要求音樂家是太難了,無論哪一側都是一樣的。
我支持合作眾並非共犯,但你可翻翻Waiting三年以來在PTT板面公開指名的人,只要有跟VK聊天或收書或加加同個群組就都有被罵過。
神秘的是,為什麼Waiting不直接找VK?問Waiting、他也不正面回應問題。
我同樣認為消費者改變自己的力量更大,要求音樂家是太難了,無論哪一側都是一樣的。
Fe_:
聊天收書可不是我提的喔
你說的加個群組 也不是什麼普通的群組
而是我當時參加的接案團體 而且事前完全沒有跟成員討論
最後 你並沒有問過我為什麼不正面找VK
我現在馬上就可以告訴你「我有找過!」
時間是2014年末 事發當時
然後他馬上就跑了
聊天收書可不是我提的喔
你說的加個群組 也不是什麼普通的群組
而是我當時參加的接案團體 而且事前完全沒有跟成員討論
最後 你並沒有問過我為什麼不正面找VK
我現在馬上就可以告訴你「我有找過!」
時間是2014年末 事發當時

然後他馬上就跑了
乍看之下感覺是連坐,但看完ptt兩篇後,其實姑且不論細部文字,Po主的原意我覺得很清楚。共犯結構在我看來意思應該是音樂圈這種狀況不少見(但沒打算細說)。
第一篇或許真的有管太多的感覺,第二篇我認為已經充分說明為何發第一篇的理由了。
路人愚見,望海涵。
第一篇或許真的有管太多的感覺,第二篇我認為已經充分說明為何發第一篇的理由了。
路人愚見,望海涵。
WT@elecocktail: 2014~2017年有三年,why 不繼續找本人和他相關的公司問問?
一定有問過你喔,因為這張圖我至少看過一次,去年你也曬同一張。發現skype不通、對方會跑掉,結果三年&去年一整年還是用同一種方法,不是太奇怪了嗎?建議你連署你也不要 XD
一定有問過你喔,因為這張圖我至少看過一次,去年你也曬同一張。發現skype不通、對方會跑掉,結果三年&去年一整年還是用同一種方法,不是太奇怪了嗎?建議你連署你也不要 XD
WT@elecocktail: 我剛剛在上面一直建議您連署啊您大哥都不考慮不回一下,我是不是也要認為您逃避?
你不就要找VK克本人詢問「為什麼不公開道歉」「為什麼不把責任歸屬說清楚」
他如果逃了,你是否持續詢問發案給他的公司和製作人?
他們解決的後續讓你不滿,為什麼你選擇的是牽扯這些公司旗下音樂家,在旗下音樂家的私人噗浪發問呢?你明知音樂家只有能力回答自身職業本份該盡責的部分。
我同意你反對的是這個循環而非末梢,但認為多人連署向公司表達抗議的力量會好過一個人在PTT或噗浪網路大戰。
你不就要找VK克本人詢問「為什麼不公開道歉」「為什麼不把責任歸屬說清楚」
他如果逃了,你是否持續詢問發案給他的公司和製作人?
他們解決的後續讓你不滿,為什麼你選擇的是牽扯這些公司旗下音樂家,在旗下音樂家的私人噗浪發問呢?你明知音樂家只有能力回答自身職業本份該盡責的部分。
我同意你反對的是這個循環而非末梢,但認為多人連署向公司表達抗議的力量會好過一個人在PTT或噗浪網路大戰。
阿薇🌈 躺平打工人:
就我的認知
彎彎出事的部分是男女關係
而不是創作道德吧?
如果只是講創作 個人是覺得並無不妥
(當然 反感的人也有不聽的自由)
不過 VK的狀況是
出事的是創作 去講的也是創作
這就有點......orz
就我的認知
彎彎出事的部分是男女關係
而不是創作道德吧?
如果只是講創作 個人是覺得並無不妥
(當然 反感的人也有不聽的自由)
不過 VK的狀況是
出事的是創作 去講的也是創作
這就有點......orz
WT@elecocktail: 你有那個資本跟能量去說服業界放棄較大利益去為你說話嗎?公司的基礎是看利,這個利益要怎麼衡量是決策者在決定的,你無法給他更大的利益,你的意見自然會被放棄,這是不管在那個圈子都共通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