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 如果今天回到家 發現有一個跟你一模一樣的人 你能提出的身分證明他都有 行為模式跟記憶也一樣 ...我是覺得滿爽的,非一次性的娛樂消費只要消費一份就可以給兩個人享受,還可以多打一份工,實際上賺錢存錢的速度是更快的。
我是不排斥跟另外一個我共同生活的,大不了多租個房間。
真的不能共存的情況,優先考慮的也是怎麼處理掉對方,而不是證明誰才是本尊。
原PO真的不曉得在糾結什麼,其實我覺得分辨誰是本尊才是最沒有意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