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出高虹安公費助理爭議遭質疑 林耕仁發六項聲明 | 聯合新聞網我的媽呀!
這有高人,有貪污法律專才的人寫得稿...

林耕仁說,第五,依個資法第8條第2項第4款、第19條第1項第6款、第20條第1項第2款,非公務機關對於個資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於為增進公共利益必要的特定目的,是得以搜集與利用,且無須事前告知當事人,完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民眾黨立院黨團的指涉,恐怕是對個資法的規定不太了解,有所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