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宣稱說有10歲被性侵的女孩被跨州轉到她的墮胎診所的墮胎醫師. 現在被指控違反"接到疑似被性侵的患者, 必須向執法機關通報"的法律了...

簡單說, 如果她宣稱的那件事情是真的話, 那她還有她宣稱那個把女童轉診給她的那個診所和醫師都沒有通報性侵案, 很顯然的違反這兩個州的州法, 而且刻意隱瞞刑事案件是想要包庇性侵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