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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瑞莎搞錯台灣人的口味了。對於教育,台灣人就三點基本人設:抖M、怕你不夠虐、怕你不夠貴。

應該換個方式,比如每人每月收費三萬,標榜國際賽事外師,要出場、露臉、演出每項目再收費,出國比賽每個人除了成本,再辦個體操菁英歐洲移地訓練,每人加收個十五、二十萬。這樣弄保證擠到破頭,搞不好還會有家長控訴不讓他家小孩報名。

你幫家長著想,即使登上VOGUE雜誌、發演出費,人家只會嫌錢給太少;轉個方向,錢給他大力收下去,要出場、受訪或表演全部都必須收費,不付費什麼都免肖想,大家很快就會變成「快點收我錢」和「給你錢快點做」了。

If you’re good at something, never do it for 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