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沒有科學證據就禁止他國產品,只是增加貿易障礙,無助國際經貿發展,就跟中國拿不出證據隨便封殺台灣農產品一樣,我們台灣還因此上訴WTO,因此我不支持反萊豬。
目前台灣的標準是依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公告的國際標準,所以要反對聯合國的國際標準,除非我們拿出更多科學證據。
要拿出科學證據有多難?連歐盟要禁止萊克多巴胺也拿不出足夠證據,自1996年美國將歐盟上訴WTO,WTO以「歐盟評估科學證據不足」判歐盟敗訴,美國可據此對歐盟實施貿易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