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自己有真正宅過嗎?
動漫場只有去過南部的,拿著相機卻常常不敢過去拍,當過幾次小幫手.....(覺得應該有造成別人困擾),後來認識的也漸漸很少往來
偶像追星也只有影視作品的支持,不像真正的粉絲到日本看過演唱會網購他們的週邊.....(雖然後來透過電影包場認識的粉絲買到幾次週邊產品,但還是跟別人搭不上話題)
羨慕那些應援色裝扮的迷妹,痛包帶著走,週邊照片會員資格,不論是偶像還是2次元的我都沒有跳下去過,後來喜歡上看書,本來我是無法看文字的....是因為曾經喜歡寫東西,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越是想越是寫不出來... #我跌的坑神確實存在 很有感,裡面有一部分高中時著迷寫作我的身影.....只是最後沒人可以支持我寫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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