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整理整理自己的想法,簡單結論如下

1.對於赤燭拿中資,使得創作自由受限
→這是他作為商人的自由,而不喜歡中資也是我作為消費者的自由。

2.是否該舉報中國耽美作家
→視人而定。如果是「台灣人民賤又白痴就該給他們教訓,中國哪有不民主自由,都是台巴子抹黑」的中國作家
既然他支持那個體制,那我覺得讓他使用沒有問題呀。就像台灣司法系統我放心,所以有人要跟我走台灣的法律途徑,我會接受啊。這些人如此聲援祖國法律很讚,那使用它何錯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