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果然隔行如隔山,妳每天吸收進去的毒何止如此,過去的人吃進去的回鍋油又有多少?好呀!全台炸類都允許提高一倍價格,這樣才能符合消費者呢~一定要來買唷~^^~不買抓去關~
制訂法律..嘴巴吃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一萬...立法院通過..公務員依法執行..豬頭百姓..公務員跩死啦...收不完的紅包..耍不完的官威...能不吃飯嗎...別再豬頭啦..
喝酒 和吃炸的東西 不同在於 喝酒會醒 吃炸的後也許不會醒 ~~~~ 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soldier-v3/26.gif
coolhd: 老兄,話不是這樣說,化學反應這東西也是天經地義,法制數據是讓人體能夠自然代謝的標準值,不會產生立即性的生命危險,比如說衛生碗筷遇熱都會產生毒素、自來水中的氯在加熱時才會真正化學反應產生致癌物、蔬果中的農藥殘餘若是用鹽巴去洗反而加強附著,但人們不也都用鹽巴洗草莓?
區肯: 是比誰的手臂粗,手腕強還有腦袋聰明呢~過去法律明定不可使用保麗龍餐具,清心茶飲不也使用的很久,哈!人算不如天算,走一步算一步呢!地球很危險呢~比起油炸這點蚊蠅小事,呵~
前面做那些揶揄與批判的人們,請教你們是不是該當如此?速食店的通通不要吃,路邊攤所有油炸的通通都不能吃,路邊攤的油品來路更加不清楚不該吃,自助餐店的炸物也不能吃,與油有關的食物都該停止販售
這些深井深"砷才對吧?網站打錯字哩"含量高達0.4~0.6p.p.m.,比起標準0.005p.p.m.以下高出許多.長期喝含砷的地下水,除了罹患烏腳並和心臟病外,體內和皮膚也容易產生惡性腫瘤。
我覺得更重要的是,找出為什麼油裡面有砷吧?賣當奴又不是自己產油,當然是買人家的油,這些油現在呢?賣到哪去了?而且這次的風波起因是「檢測的是已經用過、炸過的油」那麼是不是某一種食物中有含砷,所以炸過之後溶到油中?
說不定含砷的其實是雞肉,油炸過之後溶入油中,結果大家吵了老半天還是沒找出原因在哪,大家還不是繼續吃?畢竟賣當奴的食物原料和用油多半是國內廠商提供,也多半同時提供給賣場或是市場,趕快找出原因比較重要吧
就算這樣吃不死人,也要搞清楚怎麼來的吧。因為這次的「新標準」是針對「已經炸過東西,回收使用的油」,而賣當當新的油是完全過關不含無機砷的,因此砷應該是從其他東西轉進來的吧。這「其他東西」有含無機砷,說不定就是你我吃的食物啊....炸雞不過表皮有一點油,但若整隻雞腿都含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