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你們學生之間的情慾流動我也知道,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平常在8樓幹些什麼,偷吃也要把嘴巴擦乾淨,沒錯,你,確實,酒後,亂了性,但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
沒有「互相同意下的性」(Consensual Sex)就叫做強暴(rape)。「同意」(Consent)是指一個人在清醒狀態、並且沒有受到任何威脅、權力關係不對等之下,答應要發生性行為,然後就算這個人一開始同意了,但在過程中反悔說要停止,另一個人也必須要停止。
「同意」不是指喝醉酒或是穿著暴露,更不是有些人誤以為的「說『不要』其實是『要』」,人在某些狀況下像是喝醉、沒有意識、睡著、被威脅等情狀底下不可能給「同意」,簡單的說,另一個人如果酒醉或是昏迷狀態底下,請你好好照顧人家就好,不要強暴人。
沒有相互同意下的性就叫做強暴。喝醉沒有意識當然不叫做「同意」,不管是輔大的女學生或是23歲的Emily Doe,她們都在喝醉酒的狀況下無法同意,而這兩位男生卻在女生無法同意之下侵犯她們,這就是強暴。這兩位女生都沒有錯,做錯的是決定要侵犯人的強暴犯。
請所有家長好好從小教育自己的孩子,和你的兒子談什麼是強暴 (強調「兒子」是因為目前性侵加害者還是以男生為主,但請記得女性也可能是性侵加害者)。強調發生性關係前要有「同意」是因為我們尊重另外一個人,而沒有同意之下的性行為就叫做強暴。請各位家長好好教育孩子,沒有相互同意之下的性就叫做強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