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年也有一些冤獄獲得平反,例如趙作海案、佘祥林案,這兩個人都因謀殺被判了重罪;平反原因倒也簡單,就是「被害人」出現了——那人根本沒死!單單這樣就可以想見中國司法判決的水準:連屍體都沒有,也可以判殺人罪?
「大陸地區已於西元一九七九年七月間,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嗣於西元一九九六年又對上述刑事訴訟法作大幅度修正,其修正內涵兼顧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視實體法之貫徹與程序法之遵守,雖非完美無瑕,但對訴訟之公正性與人權保障方面已有明顯進步,故該地區之法治環境及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可資信賴之水準。」
我們最高法院這樣講,你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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