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的發言
賴清德

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民意機關,象徵台灣的自由民主。

但是,立法院今天強行通過的三項法案,未經充分討論、無視民意,不僅剝奪了人民監督的權力,更是侵害司法獨立;甚至,衝擊攸關每位國民,國家整體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這是沒收了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原則,更是悖離民主國家人民作主的真諦。

立法院今天在衝突中強行通過的《選罷法》,剝奪人民監督國會的權利。而《憲訴法》和《財劃法》這兩項法案,是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但都未經過實質朝野協商的正當程序,就在今天強行闖關。

世界民主國家的憲法訴訟制度,都是為了捍衛人民權利的最後救濟,守護國家法治最後一道防線而生;而台灣憲法法庭所受理的案件,就有99.1%來自人民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