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明謹有人在質疑我,為什麼都只轉貼香港警察打人的畫面,很多暴徒打人、砸地鐵站的畫面怎麼都不轉。

理由很簡單,就是I don't care.

我完全不在乎示威者有沒有違法,有沒有砸店打人,沒有人說這樣是對的,香港警察自己會去抓這些人,但是警察違法呢?派誰去抓他們呢?一般人可以違法,但警察不行,這道理很難懂嗎?在警察的違法行為沒有得到處理的時候,警察有什麼資格執法呢?

你會相信一個吸毒的人來調查毒品案嗎?你會期待一個強盜去調查銀行搶案嗎?如果不會,那你怎麼能相信違法濫捕、暗巷打人、動用私刑的警察,來處理群眾事件呢?我一再強調警民信任崩潰才是一切問題的根源,在這些案子沒有任何員警被調查、被懲處之前,香港警察都不能信任,道理就是這麼簡單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