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黃草包制 
不滿預算通刪 主計總處喊違反預算法、大法官釋字391 | 聯合新聞網
【主計總處認為最大爭議之處在於,立法院表決通過的通刪決議,是「如總刪減數未達939億7500萬元,另予補足」,也就是要求通刪數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扣除已核實計算的通刪數301億元,尚需政院自行增加刪減高達638億7500萬元,實不合理且窒礙難行。
主計總處續指,立法院以「統刪」方式,要求行政院自行減列歲出並調整科目,將造成預算刪減的政治責任歸屬不明確,有違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強調的責任政治原則;此外,預算法第49條明定,立法院審議歲出預算,「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但本次決議也未依此規定辦理。】


【主計總處認為最大爭議之處在於,立法院表決通過的通刪決議,是「如總刪減數未達939億7500萬元,另予補足」,也就是要求通刪數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扣除已核實計算的通刪數301億元,尚需政院自行增加刪減高達638億7500萬元,實不合理且窒礙難行。
主計總處續指,立法院以「統刪」方式,要求行政院自行減列歲出並調整科目,將造成預算刪減的政治責任歸屬不明確,有違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強調的責任政治原則;此外,預算法第49條明定,立法院審議歲出預算,「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但本次決議也未依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