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在不對的時機做不對的事。
算了,這或許是上帝要告訴我的答案,這樣就對了。如果時間點都不對,那就註定是這樣的結局了。
如果你連你在一起的對象都不記得她的長相,你有什麼資格跟她在一起,她又有什麼理由愛你。
我該離開了。
到此為止。
原來上帝每每都告訴我要把握我的人生,祂一再的告訴我,我沒有傷心的權力,因為,我的人生值得更幸福。
其實只要有一天幸福,我就應該要覺得很幸運了。而這輩子擁有了那麼多人給我的幸福,我還要要求什麼餒。
我開始忘記幸福的感覺了,我好害怕。自己的胡思亂想一直改變我的幸福的感覺,我討厭這樣的我。
我只想記得幸福的感覺跟幸福的樣子!
我,一個人也可以很幸福的,別給孤單寂寞打敗了,好嗎?
學會放手怎麼那麼難。我需要有人陪我一起堅強啊!
誰陪我?
對了,真的要好好運動啊。
發現自己還是喜歡某些人的特質,不應該為了因為沒有而勉強接受,我想,我該放棄的,是那個即然不要承認的那個人,這次北上之旅,是種選擇,放棄舊有的及接受新來的
哈哈!我喜歡他不再理我了!太棒了。
我得遠離爛人才可以,他那麼爛,跟之前巴拉圭的一樣爛,還好。
慶幸自己看開了,太好了。
今天早上作了一個看見很可怕臉的惡夢..結果去拜拜說是我胡思亂想的啦.哈哈哈
有人問我到底多久沒交男朋友了,我卻問如果有一個沒見過面確說交往2年的,算不算?
朋友說沒見過面的哪算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