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Chenglap 文章筆記 [社會觀測#465]
霸凌就是合法地刻意令人難受Facebook//
霸凌者可以自稱是受害者。也可以無中生有一些東西去抹黑被霸凌者,學生們很難有智慧去看穿他的真偽,霸凌者不斷說受害者的壞話,可以令學生們覺得那個人真的有問題。然後加入一起去負評那個人,結果反霸凌的手段變成了幫助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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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霸凌的本質就是「合法地刻意令人受苦」。一個人跑去拿刀幹掉另一個人,我們會叫這作霸凌嗎?不會,這是犯罪。如果有人跑去偷竊別人的財物,這叫霸凌嗎?不會,這也是犯罪。如果用自己的身份,在公開場合公然批評一個政客,那叫作霸凌嗎?不會,那是批判,如果說的話是誹謗你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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