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透過報紙或網路上的徵人廣告尋求打工機會,請略過只提供行動電話作為聯繫管道,且工作內容交代不清的廣告;若是經由求職網站刊登履歷,而遭僱方來電洽談時,也請於電話中先詢問清楚公司名稱、工作內容、面試地點及所需資料等,並由親友結伴前往應徵,以保護自身安全。
苗栗縣警察局100年青春專案網路宣導資料
暑期打工防詐騙,重要證件不離身!
又到了暑期學生打工的熱潮,刑事局特別提醒打工族於應徵時應提高警覺,小心防範詐騙集團藉機騙取存摺、提款卡、身分證等個人重要證件,避免丟了荷包還淪為詐欺幫助犯!
此外,我國法律規定,年滿18歲始有資格考駕照,因此,未滿18歲者無照駕駛亦有罰鍰的法律效果。
若是深夜在外飆車,亦可以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第二款處理。
至於若為群體飆車行為,可能對於參與道路交通之人,形成「具體的危險」,而有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之適用。該條規定: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型、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飆車若指個人前述行為,只可能個別該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罰則構成要件。該法第四條規定:駕駛人駕駛車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飆車本身是一種不明確的概念,飆車主要係指超速行駛、佔用快車道、在車陣中穿梭行駛及拔除消音器行駛等行為而言
網路霸凌行為包括:孩子使用網路散佈謠言、留下辱罵或嘲笑的字眼等,倘若孩子經常從事這些行為,就是網路世界的霸凌者。
網路霸凌:速度快、管道多、殺傷力大
隨著網路世界的發展,另一種新興的霸凌方式-網路霸凌 也開始出現;孩子身處資訊爆炸的環境,能以快速、多元且便利的管道來交友、聊天、玩遊戲,而在網路的世界裡,由於隱匿性高、傳播範圍無遠弗屆,孩子很容易成為網路世界的霸凌者。
也有部分受凌兒童會去欺負比他更弱勢的人,這都屬於反擊型的霸凌。必須注意的是,有時此類霸凌的結果相當可怕,在美國甚至有孩子因受不了長期欺凌而攜槍至學校射殺同學與老師。
反擊型霸凌:受害者與加害者一線之隔
這是受凌兒童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通常面對霸凌時他們生理上會自然的予以回擊;有的時候被害者則是為了報復,對著曾霸凌他的人口出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