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臺灣車禍率如此之高,連交警無視明顯違規,對方沒判斷好走右側慢車道遇到正要路邊停車的車,馬上就打方向燈竄出來,無視直行車輛路權,明顯就是右側超車,這位分局同仁應該很少在開車上路吧?給一個無法測量避免爭議的回覆也很好笑,你這樣回覆意思是算不出來要民眾算給你看?如果我是台灣鯛絕對咬著你這個語病投訴到警政署了。
既然檢舉不成,我也認了也不想浪費時間再重新檢舉,就希望這位交警同仁以後上路就不要遇到這種白目車,高雄一堆這種三寶路上跑,出事了就在靠腰你幹嘛不讓我,殊不知這就是被政府養出來的違規寶,難怪這麼囂張,但願守法的公民在路上不要被三寶擊落,三寶去擊落三寶跟自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