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希望,就這樣我死去了也可以。沒有感情的負擔,卻有被照顧的感覺。不給他夜晚,喜歡彼此卻不愛彼此。這是一種瘋狂?下賤?頹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就是性愛。
五十一歲的他,硬起來仍然可以挺到一點鐘角度;陪我吃大飯店,點用的是上千元的餐點;一週見個一兩次面,還自動送了我智慧型手機當禮物。比援交還好一點點,因為我自己也工作賺錢。
粗俗的人,只認為錢永遠不夠用。沒錢的人,根本不知道錢的限度。所以我相信他具有足夠的性愛品味。我們偶爾吃飯、說話聊天,大部份時間性愛、交媾歡娛。
我想,我心裡是這麼想的。錢與性,是分不開的。有錢,該有怎麼樣的性,才叫做有品味呢?這是我想知道的答案。當他覺得他有足夠的錢了,老婆又不在身邊,那就該有足以滿足他需求的性愛,不是嗎?妓女無法滿足,否則他不會說出有限的錢就可以,這樣的話。
我是討厭他的。看起來像個粗人,根本不像老闆。他瞇著眼笑,讓人看不清他的眼神。可是,他說的話,卻很不一樣。他說,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所以賺有限的錢就可以了。那麼,就跟我談一場有限的感情遊戲吧!你也可以嗎?
我並不真心想當妓女。我並不真心想當性奴。但我也並不真心想面對我的情感。或許我仍迴避不了自己的感情吧!有天夜裡,我想通了這點。我不斷回想著和他認識的那一天,終於想起了第一眼看到他的感覺。
但如果現在的他也幫我舔肛門時,我就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拒絕他了。
偶爾,我也期待和他出門去散步。像對情侶。既然我不想拿他的錢,那麼至少該給我一些情感。
這很重要。雖然曾經默默許願不再幫男人口交,但我還是抗拒不了男人想要的念頭,配合地滿足了他們。中年以上的男人,更是非口交不可。況且,一旦男人先對我口交,我也就更沒有理由和立場去拒絕他們了。他確實不讓我覺得噁心,至少他也不會像前任男友那樣,還要求舔肛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