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每天過著早出晚歸的日子,早上六點就趕車到台中再換車,下午回台北為了處理內部作業工作到近十點(因隔天還要出差,要不可能得待更晚)
今天處理一件支命異議的案子,對方雖嗣後與銀行達成和解,並遞狀撤回異議,但案件已從非訟中心移送繫屬於民事庭,所以不知要先補繳裁判費再聲請退還2/3費用並等法官裁定,還是非訟中心直接核發支命確證…致電民庭書記官詢問相關事宜,又被告知對造旳撤回狀有錯誤,其撤回程序上於法不合。
今天下午到內湖台新總行聽課,法務經理上一般訴訟&保全程序課程.因只有一小時多所以大都是綱要性帶過,主要是為行內業務同仁講解訴訟程序流程&作業上指導,不過這堂課真的很多笑點XD.如有需要此課程錄音者再call我~
剛在高雄地院門口被法警攔下,原來是我手上那一盒不明物體()惹得禍~原本要求我放在X光機檢驗,我說裡面是食品,法警就要求打開確認內容物。映彤,妳的禮